獨立音樂(英語:Independent music),或稱硬地音樂Indie music / Indie),是指有別於主流商業唱片廠牌所製作的音樂。顧名思義,獨立音樂的製作過程獨立自主,從錄音到出版都由音樂家獨立完成。獨立一詞可用以形容其他音樂類型,如獨立搖滾。雖然許多獨立音樂家的風格無法清楚界定,因而歸類到不同的音樂類型,但在一般說法上或音樂評論中依舊視為一種音樂類型,包括那些非獨立製作的音樂。

獨立音樂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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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音樂一詞的源於1980年代歐洲後龐克(post-punk),意旨「只作自己,而不願隨着一般龐克日益僵化之美學的龐克樂團和音樂廠牌」而後獨立音樂在英國也囊括了新浪潮(New Wave)、Jangle Pop等 ,而獨立音樂音樂在英國也演變成小型唱片公司所推出的音樂。 在美國,獨立音樂的發展可追朔於1970年代對於世界唱片體系的反動及主流搖滾的疲乏,人們開始轉往地下音樂發展,又以另類搖滾(alternative rock)為大宗,然而在另類搖滾(alternative rock)中具有代表性的NirvanaPearl JamR.E.M.等樂團走紅並被主流唱片業簽下後,另類搖滾(alternative rock)逐漸向傳統流行音樂靠攏,而其他仍處在地下狀態,或是選擇保持自我風格的音樂流派便轉而使用「獨立音樂」(Indie)一詞來與「另類」(Alternative)作區別。

獨立音樂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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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賴於網絡科技,音樂家能夠以低廉的成本吸引龐大的潛在聽眾,而不一定要依附在主流廠牌下。新的數碼音樂軟件也鼓勵了使用者發掘新的音樂類型。數位服務的版稅可能成為主要收入的來源。若獨立音樂家已投入成本錄音、生產以至於推廣專輯,發佈到網絡上的成本很小,甚至免費。數位服務讓新的歌迷接觸到獨立音樂,也讓網絡音樂零售商增加銷量。若能在網絡上供應,音樂家們也可以更頻更快推出作品。此外,音樂家也能夠推出傳統方式上較費成本的限量商品、絕版品或現場周邊商品。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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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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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岸獨立音樂市場競爭力之研究》,A Study on Market Competitive of Cross-Strait Independent Music。顧昕偉,2013.6,p.22。
  2. 《社群網站時代的次文化社群:台灣獨立音樂圈的社會與文化資本》,Music community in digital society: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capital of the indie music fans in Taiwan。陳之昊,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