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胤[1](?—1657年),字七襄,號雪園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淄川縣(今山東省淄博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禎丁丑進士,明亡仕清,順治初,官御史,改順天學政。

王昌胤
大明戶部主事
大清順天學政
籍貫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淄川縣
字號字七襄,號雪園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順治十四年(1657年) 處決
京師
出身
  • 崇禎十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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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1636年)舉丙子科山東鄉試八十二名,崇禎十年(1637年),聯登進士,授戶部主事[2]。明亡後歸附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授陝西按察司僉事[3]、臨鞏兵備道[2]。同年改戶部郎中[4],選福建道監察御史[5]、廣東道御史[6],巡按山西[7]。順治四年(1647年),改順天學政[8]。順治十四年(1657年),因事論斬[9]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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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李耳載》記王昌胤巡按山西期間,與按察使婁惺伯不和,在巡撫申朝紀前構陷,惺伯最終下獄致死。後來申朝紀遇惺伯冤魂索命,王昌胤自己也坐事論斬[10]

蒲松齡《聊齋誌異》載,謝遷之變後,王昌胤宅第鬧鬼之事[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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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為避清世宗胤禛名諱,記作昌允、昌蔭等。
  2. ^ 2.0 2.1 世祖章皇帝實錄 ,16卷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03859號
  4. ^ 世祖章皇帝實錄 ,19卷
  5. ^ 世祖章皇帝實錄 ,19卷;30卷
  6. ^ 世祖章皇帝實錄 ,21卷
  7.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6651號
  8. ^ 世祖章皇帝實錄 ,30卷
  9. ^ 《清世祖實錄·卷之一百零七》:順治十四年丙戌 革職御史王昌允、以窩盜殺人、及諸不法事。訊實。棄市。
  10. ^ (明)李中馥《原李耳載·靈魂雪恨》:守道婁公惺伯,楚人也。喜交遊,重然諾。後轉廉使,與巡方王公七襄左。七襄,險譎人也。陰以誹刺訹中丞申公朝紀,申公信之,怒甚,摭拾文致以七可斬疏劾之。婁公自以事無影響,諒必無虞,不意疏詞中欵,煆煉成獄,竟以骫法棄市。寃哉婁公,竟罹旡妄之慘也。申公年正壯健,自枉殺婁公後,其長子無日不見鬼,以異疾死。不兩月,申公每晚見婁公索命,不能安寢,內則家人環侍,外則標兵環宿。後至大同,則白日見婁公對立案前,並飲食不得自如,卒為婁公生擒之。繼申公者,祝公也。蒞任兩月,一夕,夢一人披髮跣一足,身中材,跪請曰:「某婁廉使,為人陷死,今對簿,乞將前卷宗示之,不煩撿發,止諭司案吏一言許之是已。」祝公夢中呼吏撿與,遂謝而去。次早,祝公問群吏曰:「婁廉使中身材乎?」曰:「然。」曰:「夜夢索卷宗,但不知因何跣一足耳?」吏曰:「聞受刑時,止一足著履。」祝公曰:「異哉,孰謂幽冥可欺哉!」王七襄亦坐事論斬,並籍其家,安知非卷宗質對後所處分耶?
  11. ^ 《聊齋誌異·卷一·鬼哭》:謝遷之變,宦第皆為賊窟。王學使七襄之宅,盜聚尤眾。城破兵入,掃蕩群醜,屍填墀,血至充門而流。公入城,扛屍滌血而居。往往白晝見鬼;夜則床下磷飛,牆角鬼哭。一日,王生白皋迪寄宿公家,聞床底小聲連呼:「白皋迪!白皋迪!」已而聲漸大,曰:「我死得苦!」因哭,滿庭皆哭。公聞,仗劍而入,大言曰:「汝不識我王學院耶?」但聞百聲嗤嗤,笑之以鼻。公於是設水陸道場,命釋道懺度之。夜拋鬼板,則見燐火營營,隨地皆出。先是閽人王姓者,疾篤,昏不知人者數日矣。日夕,忽欠伸若醒。婦以食進。王曰:「適主人不知何事,施飯於庭,我亦隨眾啗噉。食已方歸,故不飢耳。」由此鬼怪遂絕。豈鈸鐃鐘鼓,燄口瑜伽,果有益耶?
    異史氏曰:「邪怪之物,惟德可以已之。當陷城之時,王公勢正烜赫,聞聲者皆股慄;而鬼且揶揄之。想鬼物逆知其不令終耶?普告天下大人先生:出人面猶不可以嚇鬼,願無出鬼面以嚇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