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華(1921年8月—2009年12月7日),男,山東肥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共十二大代表,第三、四、五、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四、八屆全國政協常委。

生平 編輯

王照華早年曾就讀於泰安萃英中學,1938年參加山東西區人民抗敵自衛團並加入中國共產黨。後曾任山東青年聯合會宣傳部部長、華東野戰軍支前政治部青年科科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當選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1954年起任共青團北京市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1960年起,調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副會長。文化大革命期間,包括他在內的團中央「三胡二王」(胡耀邦胡克實胡啟立王偉、王照華)都受到批判。1967年下放河南五七幹校勞動。1974年到七機部工作,任第五研究院黨委書記兼院長。文革結束後,於1979年出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986年,任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主任。1990年起又任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執行主任。[1][2]

2009年12月7日在北京去世,享年88歲。[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王照华. 肥城市情. [201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0). 
  2. ^ 王紅誼. 深切怀念王照华叔叔. 山東名家. [201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0-13). 
  3. ^ 王照华同志逝世. 新華網. 2009-12-07 [201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