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
王繼(1433年—1503年),字述之,號樗菴,河南祥符縣(今屬開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二年進士,初授監察御史,在西北任職多年。弘治間官至南京兵部尚書。
王繼 | |
---|---|
大明南京兵部尚書 | |
籍貫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祥符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述之,號樗菴 |
出生 | 宣德八年(1433年)三月初一日 河南祥符縣 |
逝世 | 弘治十六年(1503年) 南京 |
配偶 | 娶滕氏 |
親屬 | (子)王鳳儀 |
出身 | |
|
生平
編輯天順三年(1459年)己卯科河南鄉試第六十名舉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名,三甲九十一名進士。四年戊子授雲南道監察御史,奉敕督理兩淮鹽法。成化七年(1471年),巡按山西,監臨鄉試。成化九年(1473年),陝西巡撫馬文升以邊塞屯政久廢,邊儲匱乏,疏請才力過人者往任,擢王繼為陝西按察使司僉事,督理屯田。成化十五年(1479年),擢原靖邊兵備副使。成化十七年(1481年),擢山西按察使,母喪去職。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改福建按察使,次年擢山西右布政使,到任僅三日,因福建江廣流賊劫掠三省,擢王繼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前往圍剿[1]。弘治三年(1490年),因哈密衛為吐魯番汗國所據,孝宗以王繼廵撫甘肅,隨即吐魯番請降。
弘治五年(1492年),擢南京兵部右侍郎。弘治九年(1496年)入為戶部左侍郎,提督京通倉塲。次年,九載考績,進戶部尚書。弘治十四年(1501年),改南京刑部尚書,隨即改南京兵部尚書,參賛機務,卒於官,年七十一[2]。朝廷追贈太子少保,遣職方司郎中姚璽護送靈柩回鄉,命工部吳玉榮負責營葬[3]。
事跡
編輯家族
編輯曾祖王均。祖父王覺玉,父王瑄,字廷器,均累贈資善大夫。母範氏。慈侍下。兄綜、弟恭、寬、敏。
參考文獻
編輯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南京兵部尚書王公繼傳(李濂)
引文
編輯書目
編輯-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 《國朝獻徵錄》
官銜 | ||
---|---|---|
前任: 高明 |
福建巡撫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上任 |
繼任: 阮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