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1512年),字器之,福建都指揮使司福州衛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進士。
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辛丑科進士,授上饒縣知縣[1]。弘治二年(1489年),改樂陵知縣[2]。弘治六年(1493年),為河南道監察御史。弘治十三年(1500年),改光祿寺少卿[3]。弘治十八年(1505年),升大理寺左寺丞[4]、大理寺右少卿[5]。正德二年(1507年),升大理寺左少卿[5]。正德四年(1509年),貶保昌知縣[2]、湖廣寶慶府同知、河南按察僉事[6]、廣東右參政。正德五年(1510年),授順天府尹[7]、都察院右副都御史[2]。次年改都察院右都御史[8]。正德七年(1512年)去世,贈工部尚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