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大佛寺摩崖造像

重庆的文保单位

石門大佛寺摩崖造像位於重慶市江津區。1956年8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2]。1987年1月23日列為重慶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初定名單[3]。2000年9月7日列為第一批重慶市文物保護單位[4]。2013年3月5日列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

石門大佛寺摩崖造像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地址重慶市江津區
座標29°6′5.083″N 106°1′38.363″E / 29.10141194°N 106.02732306°E / 29.10141194; 106.02732306
分類石窟寺及石刻
時代宋至元
編號7-1573-4-076
認定時間2013年3月5日
保護歷史
  • 1956年8月16日:四川省第一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大佛寺摩岩造像)
  • 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確定公佈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大佛寺摩崖造像)
  • 2000年9月7日:第一批重慶市(直轄市)文物保護單位(石門大佛寺摩崖造像)

註釋

編輯
  1. ^ 四川省人民委員會.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維基文庫. 1956-08-16.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維基文庫. 1980-07-07. 
  3.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重辦發〔1987〕16號,1987年1月23日
  4. ^ 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 維基文庫. 2000-09-07. 
  5.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國政府網. 2014-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