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核武器研製基地舊址
第一個核武器研製基地舊址位於中國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西海鎮,2001年被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第一個核武器研製基地舊址 | |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 |
座標 | 36°57′31″N 100°54′00″E / 36.95861°N 100.90000°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57年至1995年 |
編號 | 5-512 |
認定時間 | 2001年6月25日 |
歷史
編輯基地於1957年選址。
1958年5月批准建設。
1958年10月移民遷出。
1958年11月,第二機械工業部籌建「二二一廠」。中國第一顆原子彈和第一顆氫彈均在此研製成功。
1962年4月,青海省與國家第二機械工業部商定:在當地建立地方政權,名稱為「青海省人民委員會礦區辦事處」(簡稱青海礦區),行使地專級地方行政權力,作為省人民委員會的派出機關,但不作為一級地方政權組織。辦事處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基地的生活供應、社會治安、民政司法工作。1962年第四季度,青海省人民委員會礦區辦事處正式成立。
1965年4月,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青海省人民委員會礦區辦事處,作為省人民委員會的派出機構。
1967年8月,青海省人民委員會礦區辦事處改稱青海省礦區革命委員會。
1980年7月,青海省政府根據國家民政部和二機部的意見,將青海省礦區革命委員會改為青海省礦區辦事處,作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行使地區行政權力,但不作為一級政權組織。辦事處與221廠「一套機構、兩個名稱」,人員編制屬工廠。
1987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下發《轉發國家計委和國防科工委關於撤銷核工業部青海221廠的請示的通知》(國辦發(87)40號),批准撤銷221廠。
1989年,青海省批准:撤銷青海省人民政府礦區辦事處,其所轄地區(即221廠廠區)由海北州海晏縣管轄。
1993年5月,221廠所屬的同寶牧場移交海北州政府,有60萬畝草場,有2.7萬隻羊,3600頭牛,有牧民900多人。
1993年7月,經青海省批准,海北州政府等機關由門源縣浩門鎮相繼遷駐。
1994年6月,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國營221廠(含同寶牧場)與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正式簽訂移交協議。
1995年11月,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海晏縣原221廠基地設立西海鎮。
建築
編輯基地佔地570平方千米,有18個廠區(甲區),4個生活區(乙區),建築面積56.4萬平方米。現基地內的紀念性及標誌性建築基本保存完好,其中包括中國第一個核武器研製基地紀念碑、兩彈元勛所住的將軍樓和專家樓、甲區內的辦公樓和科研樓、全彈轟爆的試驗場、第一顆原子彈起運上車的上星站、六號哨、影劇院、填埋坑和核退役工程紀念碑、七個分廠等。[1]
參考文獻
編輯-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542.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