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緄(1548年—1608年),字承文,號存沖四川嘉定州竈籍

羅緄
大明
籍貫四川嘉定州
出生戊申年二月十四日(官年)
配偶王氏季氏;馮氏;敖氏
親屬曾祖羅秉善,祖羅裕,父羅仕登,嫡母袁氏;繼母劉氏;生母高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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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二,治《書經》,由學生中式己卯鄉試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七十四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1]。歷官長沙府知府,擢升雲南副使[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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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羅秉善;祖羅裕;父羅仕登;嫡母袁氏;繼母劉氏;生母高氏。慈侍下,妻王氏,繼妻季氏;馮氏;敖氏;兄縉(生員),子惟斗(生員);惟奎;惟井;惟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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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六》:萬曆四十六年十一月,原任詹事府詹事范醇敬奏參原任副使羅緄縱子不法,毀墓行兇等事。 上命部院看議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