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鏡(1493年—1552年),字秉明,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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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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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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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承宣佈政使司河南府洛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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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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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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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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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1493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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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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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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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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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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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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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三甲第一名進士[1]。曾任徽州府同知、山東、山西按察司僉事,官至浙江布政使司參政[2]。
- ^ 《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醫籍,治《易經》,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八年己丑科第三甲第一名進士。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二。天祖翟以恕;高祖翟子春;曾祖翟通,醫學正科贈監察御史;祖翟庭蕙,按察司副使;父翟璉,歲貢生;母孟氏。慈侍下,妻邵氏,兄銑,弟鍊。由國子生中式河南鄉試第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八名。
- ^ 清嘉慶《洛陽縣志·卷二十九》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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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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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徽州府同知 1533年-15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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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中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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