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1684號決議是2006年6月13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5455次會議通過的。這個決議是關於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的。會議由丹麥代表主持,安理會的15個國家全部投了贊成票。
決議將國際法庭的12名法官的任職期限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