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一公司大樓舊址

聯一公司大樓舊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聯一公司大樓舊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
時代民國
編號394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聯一公司大樓舊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大河街70號,佔地面積2000餘平方米,舊為瀘州寶元通下屬子公司「聯一公司」,中共建政後為川南人民銀行所屬,於50年代由瀘州市人民政府劃歸瀘州綜合貿易公司所有。聯一公司大樓建築坐東向西,由磚、木、條石建成。屬西式建築,風格獨特,整個建築立面呈「凸」字型,通高21米,中間為5層,兩邊為4層,大門寬2.75米,高約7米。建築1至2樓主體四壁多用條石砌成,3至5樓為磚木結構。聯一公司大樓屬典型的民國風格建築,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特徵,對於研究民國時期建築史和工藝技術有着重要作用,也是瀘州地區經濟、社會變遷的一個實物記載,為研究瀘州地區經濟和社會的變化保存了珍貴的實物資料。2001年,聯一公司大樓舊址被瀘州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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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