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28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28號決議於1973年3月10日通過,聯合國安理會在收到基於第326號決議英語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326設立的特別代表團的報告後,重申之前的聲明,並勸解常任理事國英國召開全國制憲會議,旨在讓「真正的津巴布韋人民代表」可以就該國的未來問題制定一個解決方案。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328號決議
日期1973年3月10日
會議1,694
編號S/RES/328(文件
主題南羅德西亞問題
投票
13票贊成
0票反對
2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理事會亦呼籲政府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創造必要條件,使得羅德西亞人民能夠行使自己民族自決的權利,無條件釋放所有政治犯、被關押者以及被限制自由者,並廢除所有政治迫害與歧視性法律以及取消所有政治活動的限制。

該決議最終以13票贊成對0票反對通過,英國美國則投下棄權票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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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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