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義者對LGBT權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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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主義者對LGBT權利的看法闡述了自由意志主義個人和政黨如何將自由意志主義哲學應用於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跨性別者(LGBT)權利的主題。
各國
編輯法國
編輯自由選擇黨
編輯自由選擇黨說:「我們希望使婚姻成為一種私人事務,無論是否信教,只要是由兩個同意結婚的成年人組成,不應考慮性別,除了去當地地方法官或是市政廳告知有關結合情況之外沒有其他義務。這種形式的民事結合將象徵性地替代民事互助契約(PACS)。當然,承認婚姻也未嘗不可。[1]
新西蘭
編輯自由意志黨
編輯自由意志黨在他們的平台上表示,該黨「完全支持民事結合的觀點,也將支持承認同性伴侶之間的婚姻,甚至是一夫多妻制婚姻或在任何情況下兩個人之間已有的關係,只要所有當事方都是成年人並且都同意」。[2]該黨已於2014年2月停止存在。
俄羅斯
編輯自由意志黨
編輯俄羅斯自由意志黨是2013年俄羅斯法律禁止在未成年人中宣傳同性戀中最積極強烈的反對聲音之一。自由意志黨積極分子參加了在莫斯科市杜馬舉行的反對這項法律通過的示威活動。在2012年的一次罷工中,自由意志黨宣佈反對限制人們言論自由權利的恐同法律。
美國
編輯無政府資本主義
編輯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相信無國家社會和自願社會,因此反對任何支持或反對LGBT權利的法律。LGBT權利問題將單獨留給人們決定是否支持或反對LGBT權利。亞當·科奇什認為,同性戀者應該是無政府資本主義者。[3]
自由意志黨
編輯1972年,被廣泛認為是同性戀的約翰·霍斯貝爾斯[4]作為自由意志黨的第一位總統候選人競選總統。[5][6]
1975年,拉爾夫·雷科協助在黨內建立了自由意志主義同性戀權利核心小組,隨後出版了《同性戀權利:一個自由意志主義者的方法》(Gay Rights: A Libertarian Approach)。
第二個以自由意志主義角度運作的LGBT權利組織是「自由意志主義者對男同性戀及女同性戀關注組織」(Libertarians for Gay and Lesbian Concerns)。該組織於1985年舉行了第一次全國大會,試圖向美國同性戀及雙性戀者宣傳自由意志主義。[7]
1998年,「徹底自由意志主義者」(Outright Libertarians)成立。徹底自由意志主義者也隸屬於自由意志主義黨,採取了許多與80年代的同性戀自由意志主義者相同的立場。
2009年,自由意志黨反對H.R. 1913,這是一項擬議的仇恨犯罪法案,該法案將在聯邦仇恨犯罪法規中增加性取向、性別認同和身心障礙等類別。自由意志黨反對擬議的仇恨犯罪法案的原因是:由於針對同一罪行製造不同類別的受害者,這將違反法律的平等正義。自由意志黨還譴責立法委員試圖爭取LGBT社群支持的同時卻仍然反對同性婚姻,廢除「不問,不說」。[8]
參考資料
編輯- ^ "Libertés individuelles".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6-08.
- ^ Civil Unions. [2015-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8).
- ^ 亞當·科奇什. Why Gays Should Be Libertarian. YouTube. 2014-04-10 [2019-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3) (英語).
- ^ Doherty, Brian. "Why Libertarian Party Insists on Being Libertarian on Gay Rights Issues, Reveals Utter Ignorance of Party's Histor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Reason. 30 December 2013. Retrieved 26 August 2016. "[T]he Party's first presidential candidate, John Hospers, was gay, though not openly so in a modern sense".
- ^ O'Grady, Jane. John Hospers obituary. The Guardian. 13 July 2011 [26 August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3).
- ^ "John Hospers, RIP"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Reason. 13 June 2011. Retrieved 29 April 2013.
- ^ Walter Wheeler. [2015-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7).
- ^ Libertarians press Congress on DOMA, 'don't' ask, don't tell'. 2009-08-17 [2013-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3 September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