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納·芬迪
諾瑪芝納·伊斯邁(Nur Maznah binti Ismail,1956年1月1日—2001年11月2日),馬來西亞女歌手,藝名莫納·芬迪(Mona Fandey)。因謀殺彭亨州勞勿峇都達南議員拿督馬茲蘭·伊德里斯而轟動一時,並和丈夫在加影監獄被執法絞刑。
Mona Fande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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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Nur Maznah binti Ismail 1956年1月1日 馬來亞聯合邦玻璃市加央 |
逝世 | 2001年11月2日 馬來西亞雪蘭莪加影監獄 | (45歲)
墓地 | 馬來西亞雪蘭莪加影墓園 |
國籍 | 馬來西亞 |
職業 | 歌手、巫師 |
刑事指控 | 謀殺拿督馬茲蘭·伊德里斯 |
刑事處罰 | 絞刑 |
刑事狀況 | 已執行 |
配偶 | Mohamad Nor Affandi Abdul Rahman (— 2001年,共同處刑) |
兒女 | 1 |
定罪 | 謀殺(《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
生平
編輯莫納生於玻璃市加央,1987年正式以《Ku Nyanyikan Lagu Ini》一曲出道為歌手,但莫納發展數年後自認為在歌手方面事業不如意,於是去印尼棉蘭學習巫術。
1993年7月13日,州議員拿督馬茲蘭·伊德里斯在彭亨會見莫納,希望能藉巫術在政治事業上有所成就,並在莫納家舉行巫術儀式。當時馬茲蘭被莫納要求閉上眼睛,躺在地板上,「等錢落下」;結果馬茲蘭被莫納以斧頭落下,屍體被切成18塊,並埋在莫納家周圍。在此之前,據傳馬茲蘭於7月2日從銀行取了30萬令吉後失蹤。
命案第二天後,莫納去吉隆坡購買奔馳和做拉皮手術。不久警方從莫納家發現屍體後,莫納夫婦和其助手Juraimi Hussin成為命案主嫌,並於1995年被審判死刑,莫納等人曾經向彭亨州皇室要求特赦但被拒絕。
莫納上庭時臉帶喜笑,身着靚麗,從容地讓媒體拍攝,在刑前淡定從容地說「aku takkan mati(我將永遠不會死)」。莫納夫婦和助手在加影監獄享用肯德基後於2001年11月2日絞刑伏法,屍體被安葬在加影墓園。[1]
參考
編輯- ^ "Malaysia hangs three for witchcraft murde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BC News, 2 November 2001. Accessed 12 June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