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鼎臣 (萬曆丁未進士)
許鼎臣(1585年—1640年),字爾鉉,號定于[1],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許鼎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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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山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
字號 | 字爾鉉,號定于 |
出生 | 萬曆十三年(1585年)六月十四日 |
逝世 | 崇禎十三年(1640年) |
配偶 | 娶馮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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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三十一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六十九名,三甲第二百三十名進士。吏部觀政,三十七年(1609年)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1618年)升吏部考功司主事,同年調文選司主事,升驗封司員外郎,四十七年(1619年)調考功司員外郎、文選司員外郎,乞歸養,天啟三年(1623年)考察,六年(1626年)謫江西布政使司理問,同年升行人司左司副、光祿寺丞,忤魏忠賢,七年(1627年)罷職閒住。崇禎四年(1631年)起復為光祿寺少卿,五年(1632年)九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2],與宣大總督張宗衡不合,被其構陷,六年(1633年)七月罷職歸里,家居七年,十三年(1640年)卒[3]。
著作
編輯著有《五有堂詩文集》。
家族
編輯曾祖許惠,禮部儒士;祖父許御,庠生;父許繩武,號惺劬[4],庠生。母錢氏。具慶下。弟許鼎元[5]。
子許之漸,字儀吉,號青嶼,順治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江西道監察御史,以事被劾削籍,後事雪復官。遂不仕,歸里,徜徉林下,年八十八卒[6]。
參考書目
編輯-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許鼎臣,定于,詩三房,乙酉六月十四日生,武進人,丙午鄉試一百三十一名,會試六十九名,三甲二百三十名,吏部政,己酉授行人,戊午升吏部考功司主事,本年調文選司,本年升驗封司員外,己未調考功司,調文選司,本年歸養。癸亥京察,丙寅降江西理問,升行人左司付,本年升光祿寺丞,丁卯閒住。辛未起北光祿寺少卿。曾祖惠,禮部儒士;祖御,庠生;父繩武,庠生。
- ^ 崇禎五年九月,以光祿寺少卿許鼎臣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提督雁門等關。
- ^ 《蘇州府志》:許鼎臣,字爾鉉。曾祖惠,語在《義行》。鼎臣萬曆三十五年進士,起家行人司,遷吏部。時諸務漸弛,鼎臣於宗社安危諸大政,陳奏剴切,疏再三上,得請乃還。以見慍群小,堅請歸養。母患背瘡,口為吮血,拭沐傅膏,不委媵婢手。居家十載,起光祿丞。魏忠賢用事,鼎臣廷抗之,予間歸里。崇禎初,起本寺少卿。諸莫敢橫索,節省以萬計。流賊躪晉窺豫,帝以鼎臣知兵,巡撫山西,單騎就道,陳便宜六事,首列蠲租以恤窮民,使民不從賊;增餉以募勇敢,便兵不擾民。駐汾州督戰,殺賊甚眾。復有短毛賊攻交城急,鼎臣救之,賊解圍走。劾罪帥尤某,以金賂當路,欲飾敗以為功,鼎臣獨不可,疏略云:「諸將皆可言功,微臣但知有罪」,由是憾者益眾。疏上,請賑不得,請蠲徵又不得,又請察被兵州縣量蠲,又請留贖穀賑饑,皆不報。未幾,命協剿豫寇,以和順等縣處山間,接壤中州,檄兵駐防,而直指竟撤使,旋省監臣罷歸。在晉甫十月,先後凡八十餘疏。好施予,里中婚喪待以舉事者甚眾。獎掖後進,汲引單寒無少德色。
- ^ 丁紹軾《賀許惺劬年伯六十序》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 ^ 《武進縣志》
- 《明熹宗實錄》
- 《江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