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策,字正甫,直隸德州衛軍籍,江西贛州府贛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授陝西高陵縣知縣,居五年以廉能聞,二十二年(1594)二月徵拜浙江道監察御史。入台三月,即上疏引周宣王晏朝,姜後脫簪及宋仁宗從趙抃之請,召還唐介等故事,以諫忤旨,降一級調外,都御史衷貞吉等連章申救,再謫懷仁縣典史,引疾歸里,丁母憂,哀毀得疾卒。
泰昌初(1620年),贈光祿寺少卿,崇祀德州鄉賢祠。
子謝陞,字伊晉,萬曆丁未進士,官至吏部尚書。女謝氏,爲庠生周光烈妻,夫卒,觸階求死,得旌表爲烈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