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本仲
譚本仲(1963年8月—),湖南省澧縣人,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譚本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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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石門縣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15年4月—2020年11月 | |
繼任 | 郭碧勛 |
中國共產黨漢壽縣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11年12月—2015年4月 | |
繼任 | 楊昶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3年8月(61歲) 中國湖南省澧縣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母校 | 湖南省廣播電視大學 |
生平
編輯1963年8月,譚本仲出生在湖南省澧縣。1979年11月,譚本仲進入澧縣碼頭鋪鎮人民政府工作,次年9月轉入中共澧縣縣委組織部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9月,譚本仲進入湖南省廣播電視大學(今湖南開放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學習,1986年9月回到中共澧縣縣委組織部。1990年5月調入中共常德市委組織部工作,先後出任研究室副科級研究員,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指導科科長。2000年1月,譚本仲出任中共臨澧縣委常務委員、縣委辦公室主任,2002年5月升任縣委副書記,2006年11月兼任代理縣長,2007年3月正式兼任縣長。2009年8月,譚本仲調任常德市紀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監察局局長。2011年12月,譚本仲調任中共漢壽縣委書記。2015年4月轉任中共石門縣委書記(副廳級),直到2020年11月。[1]
落馬
編輯2020年6月,譚本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30日,譚本仲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處分。[2]1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譚本仲決定逮捕。[3]
2021年1月20日,譚本仲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月26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譚本仲受賄一案,自2008年至2020年,譚本仲任職期間收受個人和單位共計折合人民幣9539.2678萬元,其中既遂6384.9058萬元,未遂3154.362萬元。[4]譚本仲就職的地方,當地人稱呼他「譚包頭」,因其對地方項目進行「提籃子」,由他的「關係戶」掌控承攬、採購和開發權力。[5]
參考文獻
編輯- ^ 鄭江暉. 常德市各区县(市)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 附名单. 新浪. 2016-09-03 [2022-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23).
- ^ 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石门县委原书记谭本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 2020-11-30 [2022-08-20].
- ^ 佟海晴.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谭本仲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0-12-18 [2022-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0).
- ^ 宋佳音. 湖南一县委原书记受贿9500多万,案情重大复杂,择期宣判. 新京報. 2021-03-26 [2022-08-20].
- ^ 劉光博. 这个落马县委书记为何被叫做“谭包头”?. 新浪. 2020-12-01 [2022-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0).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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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 |
中國共產黨漢壽縣委員會書記 2011年–2015年 |
繼任者: 楊昶 |
前任者: ? |
中國共產黨石門縣委員會書記 2015年–2020年 |
繼任者: 郭碧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