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州
- 即穀州、榖州,隋文帝開皇十六年(596年)置谷州,治所在新安縣(今河南省義馬市石河村北)。仁壽四年(604年)廢谷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新安郡復置谷州,治通洛城(今河南省新安縣)。轄境相當今新安縣、澠池縣二縣及孟津縣一部分。下轄新安縣、澠池縣、東垣縣三縣。武德四年(621年)廢除東垣縣。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移治澠池縣(今河南省澠池縣北十五里),福昌縣(今河南省宜陽縣西韓城鎮西福昌)、永寧縣改屬谷州。貞觀六年(632年)移治福昌縣。貞觀八年(632年)虢州長水縣改屬谷州。谷州下轄福昌縣、澠池縣、長水縣、永寧縣。唐高宗顯慶二年(657年)廢谷州。
- 唐朝谷州刺史
- 唐朝谷州刺史
參考文獻
編輯- 《唐刺史考》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金史·地理志》沁州:「沁源,元光二年十一月升為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