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空姐打車遇害案
鄭州空姐打車遇害案是指2018年5月5日晚[1],一名就職於祥鵬航空的空姐李明珠[2]深夜被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殺害的案件。該案發生後引發中國大陸民眾及媒體高度關注[3],也反映了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和司機資質問題[4]。
鄭州空姐打車遇害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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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國河南省鄭州市 |
座標 | 34°46′N 113°39′E / 34.767°N 113.650°E |
日期 | 2018年5月7日(UTC+8) |
類型 | 殺人、暴力 |
武器 | 匕首 |
死亡 | 1人 |
受害者 | 李明珠(21歲) |
主謀 | 劉振華 |
動機 | 強姦後殺人 |
涉案人物
編輯案件經過
編輯2018年5月5日,祥鵬航空空姐李明珠完成了鄭州—連雲港—鄭州—綿陽—鄭州的航班,在落地新鄭機場後,她回到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沃金大酒店(該酒店為祥鵬航空公司駐勤酒店)。李明珠在換裝洗浴後,於當晚11時55分預約滴滴順風車,搭乘順風車前往鄭州火車站。根據計劃,她將於次日凌晨1時37分搭乘由鄭州開往濟南的普速列車,並於早上8時36分到達濟南站,參加完親友的婚禮後返回鄭州。在搭乘途中,李明珠曾發微信告訴同事「司機是個變態,說我長得漂亮想親我」。次日,李明珠便與家人失去聯絡。根據警方通報,5月6日1時6分許,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車處跳入河中。5月7日17時,李明珠父親報警,稱李明珠於5月5日晚在鄭州市航空港區乘車前往鄭州火車站途中失蹤,接報後,航空港區公安分局立即展開偵查[9][5]。警方隨後聯繫滴滴出行安全部門,獲知李明珠所乘的網約車車牌號為豫A82RU5,車型為江淮瑞風S2白色越野車,車主名劉振華。警方同時掌握了該車輛接單後並未行駛至目的地鄭州火車站的事實,隨即警方組織刑偵、網安等多部門聯合展開偵查工作。而涉事車輛則於5月8日11時30分在航興路該大橋上被警方發現[9]。
5月8日7時,鄭州警方告知李明珠家屬其遺體被找到,遺體位置位於鄭州市航空港區始祖路與梁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警方發現李明珠遺體時,受害人屍體下身赤裸,身上有精斑和多處被刀刺中的痕跡,僅背部就有十多處。而她的脖子上兩根動脈被割斷,心臟、肺多個部位都有致命刀傷。據李明珠父親推測,嫌犯可能攜帶者兇器威逼、強姦並殺害了李明珠。警方後來通過現場勘查以及對現場挎包內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進行比對,確定死者系李明珠[9][5][11]。
5月12日凌晨4時30分許,經多方搜尋,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查驗,其體表特徵與嫌疑人劉振華基本一致,可初步確認該屍體系殺害滴滴順風車乘客李明珠的嫌疑人劉振華。警方已迅速展開對屍體的DNA檢測等後續工作[12]。
審判
編輯案發後,原告李某某、董某向鄭州市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繼承劉振華遺產的被告劉某軍、宋某某賠償損失,共計77餘萬元人民幣。法院於2018年8月23日立案後,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於2018年11月22日轉為普通程序審理。2019年2月18日,法院判決劉某軍、宋某某應在判決生效後的十日內在繼承劉振華遺產範圍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62.668986萬元,並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後,劉某軍表示不服,決定上訴。原告委託的訴訟代理人稱尚未確定是否上訴[13]。
各界反應
編輯滴滴公司
編輯5月10日中午,滴滴公司發佈通報稱,「對於鄭州順風車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萬分悲痛和愧疚,在這樣的悲劇面前,任何言語都無法表達滴滴沉痛的自責。滴滴真誠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為平台辜負了用戶的信任,在這件事情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4]
5月10日,滴滴公司在道歉之後宣佈將懸賞100萬元尋找殺害該乘客的順風車司機劉振華。滴滴還稱公司已經成立了專項工作組,將盡最大努力協助警方儘快破案[15]。
5月11日,滴滴公司發表聲明,稱在該案的自查中發現,涉案嫌犯接單賬號歸屬於其父親,且正常通過了滴滴順風車註冊時的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別等安全措施。而嫌犯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賬號接單。同時,滴滴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導致在該訂單中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沒有被觸發。此外嫌犯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客服5次通話聯繫不上嫌疑人,由於判責規則不合理,後續未對投訴做妥善處理。該聲明還表示,鑑於以上問題,決定自5月12日零時起,對順風車業務進行停業自查整改一周,同時其他平台業務對全量司機進行全面審查,並清理平台上可能存在的人車不符情況、整改運營及客服體系[16]。
5月16日,滴滴方面公佈階段性整改措施,包括順風車業務下線所有個性化標籤和評論功能、暫停接受22點-次日6點期間出發的訂單等內容。此外,滴滴全平台篩查司機資質,擴展緊急求助功能,並建議行程全程錄音[17]。
5月19日零時,滴滴恢復順風車業務,且不論是司機還是乘客,必須完成6項措施(註冊身份驗真、接單身份驗真、私隱保護設置、夜間出行保護、安全保障學習、順風車出行保障)後才能使用順風車業務[18]。然而在恢復順風車業務之後,有乘客表示打到順風車和接到順風車的訂單較此前更難[19]。
5月21日,滴滴出行首席發展官李建華表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劉振華違規使用其父親賬號接單並實施犯罪,說明該平台此前確實存在漏洞[20]。
後來,交通部門公佈新修訂《計程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內容包括設立網約車司機信譽檔案、服務品質考核和公開運營服務信息等等[21]。6月15日起,滴滴出行恢復22:00-00:00和05:00-06:00時段順風車服務,但規定車主和乘客須為同一性別,方能成行[22][23]。此外,滴滴順風車還將於6月22日小範圍上線測試護航模式和安全共建卡功能。此前滴滴公司曾懸賞100萬尋找疑兇司機,後滴滴公司表示,滴滴已經委託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全權保管線索資金與線索提供人的後續溝通及獎金發放工作。如於9月1日仍無公安機關確認有效線索,該100萬元獎金將直接捐贈給公安部主管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24]。
之後在6月1日,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即打撈出該案嫌犯屍體的救援隊)委託律師,向滴滴協商索要懸賞。在與滴滴溝通無果後的8月27日,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將滴滴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履行承諾支付懸賞金。9月6日,滴滴公司的100萬捐贈金已通過鄭州慈善總會定向捐助給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用於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救援設備的更新換代,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已於7日向法院依法申請撤訴。該公司還將向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捐贈100萬元[25]。
祥鵬航空
編輯5月10日中午,李明珠所在航空公司祥鵬航空就此事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祥鵬航空員工李明珠於5月5日晚從駐勤酒店搭乘網約車前往市區途中不幸遇害,對此祥鵬航空表示「對年輕生命的隕落及失去一位親愛的員工表示沉痛的哀悼,並對遇害員工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聲明還表示:「經鄭州警方通報確認,明珠是在5日晚從駐勤酒店搭乘網約車前往市區途中不幸遇害的。李先生稱,警察告訴他,當時那個滴滴司機帶着兇器。目前,兇手仍在潛逃,公安機關正在全力抓捕[6]。」
李明珠父親
編輯5月11日上午,李明珠父親在接受《大河報》採訪時表示:「中國(現代)沒有凌遲了,如果有、允許家屬動手的話,我會親自動手,他(兇手)太萬惡了」。他表示自己不會因喪女之痛而做違法的事情,他相信中國法律會給予兇手嚴懲。[26][27]
劉振華父親
編輯5月12日中午,劉振華的父親在家中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愧對受害女孩,希望以後有了錢能補償對方。這是劉振華的父親首次針對此事道歉。[28]
案件相關
編輯該案在警方偵辦的過程中,存在案件現場照片私自傳播的行為,隨即警方對此進行調查。經查,鄭州市公安局警犬訓導支隊警務輔助人員郝某利在專案組協助工作期間,將獲取的案件現場照片私自傳播給朋友劉某洲、張某、張某超等人,其朋友又將照片轉發至各自的微信群中,造成涉案照片在網絡上大量傳播。5月12日下午,警方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對郝某利、劉某洲、張某、張某超等4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另外在5月8日上午,鄭州市惠濟區居民肖某才在隨同案發地附近村民趕到現場後,用手機拍攝受害人遺體照片,並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肖某才因涉嫌侮辱遺體,於5月12日晚被警方刑事拘留[29]。
事發後的5月11日20時03分,微信公眾號「二更食堂」在頭條推文發佈與該案有關的文章《托你們的福,那個殺害空姐的司機,正躺在家裏數錢》,對事件進行不當描述,引發網友的憤怒。隨後微信公眾號「二更食堂」遭到浙江省網信辦、杭州市網信辦約談,浙江省網信辦、杭州市網信辦工作人員稱其行為違反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突破「七條底線」,「偏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導向」及「破壞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對此浙江省網信辦、杭州市網信辦要求該公眾號全面清理違規有害信息,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並限時提交整改報告。同時「二更食堂」公眾號被微信平台處以暫時封號7天的處罰[30][31]。5月13日,二更創始人丁豐就此事作出回應,表示主動永久關停二更食堂,並對此事表示歉意,同時二更食堂創始人李明被免去在二更網絡公司的一切職務[32]。6月26日,浙江省網信辦通報稱,二更網絡公司已永久關停「二更食堂」公眾號,承諾永不啟用註冊品牌保護性賬號「食堂君」,同時解散「二更食堂」公眾號13人運營團隊[33]。
相關問題
編輯該案發生後,反映了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和司機資質問題,因而引起關注[4]。有媒體分析稱,滴滴在註冊審核、接首單前的人臉識別等環節的存在明顯漏洞,尤其是女性司機在上傳了男性司機的系列證件後,也能正常過審。此外,與快車相比,滴滴順風車司機的註冊審核上相對寬鬆。根據滴滴系統規定,快車要求車主駕齡需滿三年以上,而順風車主駕齡僅需一年以上;而快車車主註冊時明確要求無暴力、犯罪、吸毒記錄,無酒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事故記錄,順風車在註冊要求上沒有此類表述。從法律角度來說,順風車並不歸屬於網約車範疇,在准入門檻、政策監管受到的限制都比網約車低很多。根據交通運輸部出台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即順風車的管理權限下放到地方人民政府。然而各地對順風車的監管尚無明確統一的標準。而根據各地發佈的指導意見,均對合乘車輛每日的派單數量作出規定,其中北京、上海等地要求上限為2次,鄭州市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中上限為4次,但滴滴順風車系統每日最高可接單數為15單,明顯高於各地政府的規定[10]。
另有媒體報道稱,滴滴順風車司機在接單前,可以查看乘客此前搭乘順風車的時間、地點、消費價格,以及司機對乘客的評價,尤其是評價涉及引導性,如「顏值爆表」、「不化妝也漂亮」、「聲音甜美」、「安靜的美少女」、「美女下車時絲襪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等。據此前媒體報道稱,滴滴順風車設有一項社交功能,當行程結束,車主和乘客可以在評價頁面中,選擇預先設定好的「印象標籤」評價對方。在滴滴順風車的數據庫中,收錄了如「這個美女不一般」、「直男」等短句和詞組,且不定期更新,還可以由用戶自己創造詞句。針對該行為,滴滴公司暫未對此作出回應,不過有律師表示,該行為不但會對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隱患,還侵犯了乘客的個人私隱權[34]。另有專家稱,該案暴露了共享經濟的潛在隱患,尤其是個人信息保護機制的匱乏。平台有必要尊重用戶對信息公開的選擇權,並加強對服務供應方的審查[35]。隨後滴滴公佈順風車服務階段性整改措施,包括下線評論功能、車主接單前人臉識別、暫停接受22點至6點期間出發訂單等[36]。
在該案發生3個月之後的2018年8月24日,再次出現類似事件,一名20歲女孩在浙江樂清乘坐滴滴順風車時,被順風車司機殺害[37][38][39]。
相關評論
編輯- 《人民日報》就該案評論稱,指出「消除司機隱患,平台須盡責」[40]。
- 《新京報》評論稱,「空姐遇害案,是一起悲劇,也是一起惡性刑事案件。對此我們當譴責作惡,也將其拉到法律與道德的框架下審視,別讓追責變成找人背鍋,更別讓惡在責任含混中被『虛焦』」[41]。
- 四川在線評論稱,「平台做大後,社會責任更大,不能只顧賺錢,更需要加強制度建設,提高應急響應機制,改善投訴流程,構建完備的防範措施,將廣大用戶的安全放在首位,提升用戶體驗感,避免用戶受到無端傷害」[42]。
- 澎湃新聞評論稱,「我們也不能僅僅指望平台自律,更需要有關部門介入,對滴滴存在的各種管理隱患加以徹查,並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懲。否則,恐怕還會發生同樣的悲劇」[43]。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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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通报空姐李明珠遇害案 滴滴公司100万寻凶手司机刘振华. 深圳熱線. [2018-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3).
- ^ 空姐打顺风车遇害 滴滴悬赏100万寻疑凶司机. 東方新聞. [2018-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3).
- ^ 4.0 4.1 空姐乘滴滴顺风车遇害 网约车安全问题再成焦点. 北京日報. [2018-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4).
- ^ 5.0 5.1 5.2 乘网约车遇害空姐父亲:闺女被发现时身上有精斑. 大河報(鄭州). [2018-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1).
- ^ 6.0 6.1 21岁空姐乘滴滴遭司机杀害 坐网约车一定注意这些事!. 北京青年報. [2018-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0).
- ^ 村干部:空姐遇害案嫌犯刘某华疑患精神类疾病. 界面新聞. 2018-05-11 [2018-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5).
- ^ “空姐打车被杀案”嫌犯刘振华素描. 新浪科技. [2018-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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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姐遇害案宣判:滴滴司机父母赔偿62万,曾隐匿财产. 澎湃新聞. [201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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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姐滴滴打车遇害”警示平台要加强管理. 四川在線. [2018-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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