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丁先(1613年—1672年),字後覺、南山,號懺雲,廣東紫金縣蘇區鎮永先村人。明末解元。

崇禎十五年(1642年)廣東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次年上京會試,至河南,被李自成所阻,只得返鄉。桂王時任參議,翌升廣東按察司副使,在汀州、惠州、班固山等地抗清十餘年。南明滅亡後削髮為僧,先後在紫金石壽庵、彼岸庵隱居。康熙十一年(1672),在彼岸庵去世。

1987年,鍾丁先解元墓被公佈為紫金縣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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