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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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大湖(1917年—2003年6月18日),畲族,福建省福鼎店下鎮阮洋村漁井自然村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大校。
生平
編輯1933年參加革命,1934年春加入赤衛隊,1935年5月編入葉飛的閩東紅軍獨立師,歷任戰士、班長、排長,轉戰閩東、浙南邊區。193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調閩東北特委機關歷任警衛隊隊長,崇(安)浦(城)游擊隊指導員。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新四軍第三支隊老五團二營四連指導員。入新四軍教導總隊學習,後擔任新四軍第三支隊特務連指導員、老五團三營九連指導員。1939年北渡長江開闢淮南抗日根據地,歷任合和獨立團黨總支書記、桐西大隊教導員、桐潛懷工委書記、沿江團二營教導員等職。1945年奉命組建新四軍皖西大隊,任大隊長,開闢皖西遊擊區。[1]
1946年任皖西支隊司令員,堅持皖西遊擊鬥爭。1947年9月與劉鄧南下大軍會合。任皖西軍區二分區(後為桐城分區、安慶分區)副司令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入第二野戰軍軍政大學參加學習,此後歷任福建省軍區南平軍分區副司令員、司令員,1956年初閩侯軍分區司令員,1956年11月晉江軍分區司令員,1959年3月福安軍分區政委兼福安地委常委、書記處書記,兼福安地委副書記,南平軍分區政委,建陽地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69年11月福建省軍區副政委、1980年11月福建省軍區顧問等職。1983年離職休養。
1955年授予大校軍銜,榮獲三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福建省第二、四、五屆人大代表、常委,省民委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