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川平

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

陳川平(1962年2月),男,漢族山西平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瀋陽冶金機械專科學校(現併入瀋陽大學)機械系鑄造專業畢業,西安交通大學理學院應用數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理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陳川平
中國共產黨太原市委員會書記
任期
2010年9月29日—2014年8月23日
前任申維辰
繼任吳政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任期
2008年1月22日—2010年11月26日
省長孟學農
王君
個人資料
出生1962年2月(62歲)
籍貫山西平陸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85年3月加入-2015年2月17日開除)
母校瀋陽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生平 編輯

仕途 編輯

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太原鋼鐵公司副廠長、廠長,太原鋼鐵(集團)公司處長、副總經理,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董事、總經理、董事長等職。

2008年1月22日,當選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010年9月29日,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併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1][2]

落馬 編輯

2014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佈,陳川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3]陳川平被視為令計劃的主要親信之一[4]

2015年2月17日,中紀委通報,陳川平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中受賄和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川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5]

2016年9月27日,陳川平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在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他被控受賄91萬元,「在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擅自決定並直接指揮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進行大量期貨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折合人民幣9.07億元」[6]

2016年12月20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川平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陳川平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7]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陈川平任太原市委书记. 網易.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30). 
  2. ^ 山西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袁纯清李小鹏作重要讲话.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3-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30). 
  3. ^ 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接受调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 [2022-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 
  4. ^ 山西两名常委落马 “均与令家有关系”. BBC中文網. 2014年8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8月25日). 
  5. ^ 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被"双开".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 [2015-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17). 
  6. ^ 太原原书记陈川平案开庭 受贿91万致国资损失9亿. 聯合早報. 2016年9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9月27日). 
  7. ^ 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一审被判六年六个月. 人民網-人民日報. 2016年12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2月21日).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申維辰
中國共產黨太原市委員會書記
2010年9月29日—2014年8月23日
繼任:
吳政隆
商界職務
前任:
劉玉堂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1年12月—2008年4月
繼任:
李曉波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0年3月—20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