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宇(1934年—2024年12月7日),廣西橫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第一任主要負責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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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出生於廣西橫縣,8歲時父親病故。1949年7月參加地下黨。1949年底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十八軍抗美援朝。1952年因病轉業到黑龍江省鶴崗煤礦做黨務工作。[1]1953年保送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調干生。1954年結業後回鶴崗煤礦搞計劃工作。1962年入中國共產黨[1]1963年任礦機關黨支書。1964年調黑龍江省煤炭工業管理局任政策研究科科長。[1]1969年4月調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部任秘書處副處長。[1]1972年8月任黑龍江省委工交辦秘書處處長(副處級)時在瀋陽軍區於哈爾濱召開的整頓軍工產品質量會議上為黑龍江省委書記(分管工業,當時設第一書記)兼哈爾濱市委第一書記任仲夷寫發言稿,得以結識。[2]1977年2月21日與秘書張岳琦任仲夷調遼寧省任省委政策研究室任組長,後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清理毛遠新的影響。[3]

1980年11月8日,隨任仲夷調廣東省,任廣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謝非)。[3]1982年7月28日任海南行政區黨委書記(當時設第一書記)兼海南行政區公署主任;10月3日到海南赴任。1983年2月10日上午,在海南島視察的胡耀邦在榆林海軍基地小禮堂說,中央和廣東省對海南島要無為而治,最起碼三年內一不要打棍子,二不要給「繩子」。[4]1983年7月任海南行政區黨委副書記、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湛江地委書記姚文緒調任海南行政區黨委書記。[5]

198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中發[1983]11號),決定加快海南島的開發建設,「海南行政區可以根據需要,批准進口工農業生產資料,用於生產建設;可以使用地方留成外匯,進口若干海南市場短缺的消費品」「上列進出口物資和商品只限於海南行政區內使用和銷售,不得向行政區外轉銷。」[6]1984年4月6日到4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了"擴大沿海開放14城市座談會",會議傳達了1984年2月23日鄧小平南下時說「如果用20年的時間把海南的經濟發展到台灣的水平,就是很大的勝利。」1984年7月至1985年3月,發生「海南走私汽車事件」。1984年7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廣東省和福建省違反國務院政策規定自用進口汽車轉銷內地出台了「罰款放行」處理政策。1984年上半年,海南的進口汽車才兩千多輛;在1984年7月份,區人民政府批准1.3萬輛汽車進口。[6]1984年9月國務院派人來調查海南大量進口汽車,當地上報材料稱:[6]「一、海南進口的所有汽車,都是在島內銷售的。二、目前已經到貨的車,不足1.5萬輛。三、海南對進口物資的管理,十分嚴格,一律不准出島,違者要受處分。」1984年12月省政府明確命令海南當地政府停止進口汽車。1985年初,由中紀委、中央軍委、國家審計署國家經委以及廣東省委省政府等機構102人組成調查組,由國務院副總理萬里、廣州軍區副政委單印章帶隊進駐調查。查出非法高價從全國21個省市及中央15個單位炒買外匯5.7億美元,各公司用於進口的貸款累計42.1億元,比1984年海南工農業總產值還多10億元;半年裏一共簽了8.9萬輛汽車進口的放行批文,對外訂貨7.9萬多輛,已經開出信用證5萬多輛,進口用匯3億美元;汽車外還進口了286萬台彩電、25.2萬台錄像機。[6]中紀委向黨中央國務院轉報了調查組的報告並獲中央批准。中紀委的報告同意廣東省委給這一事件的主要責任人雷宇撤消其中共廣東省委委員、海南區黨委副書記、海南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職務的處分,並建議行政上撤銷其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職務。[7]1985年7月16日,廣東省委領導找其談話,說問題非常嚴重,罷官是肯定的,召回廣東省聽候處理。[8]7月28日離開海南島。[9]1985年7月31日新華社電《嚴肅處理海南島大量進口和倒賣汽車等物資的嚴重違法亂紀》。雷宇後來認為:「錯就錯在批得太濫了」,甚至連幼兒園也來湊熱鬧搞批文,如果集中批給幾家貿易單位就好,這樣可以把賺到的錢集中起來搞建設,不至於後來那麼分散。[8]

1985年10月29日任廣東花縣縣委副書記,1987年2月9日任廣東增城縣委書記,1988年1月15日任廣州市副市長,6月任常務副市長、市委常委。1992年4月25日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分管對外工作、沿海開放、內外貿、工商等。[10]1996年1月在廣西辭職,回廣州居住。[11][12]

2018年12月5日雷宇向海南省檔案館捐贈珍貴檔案照片4張和他自己撰寫的回憶錄《往事歷歷》一本。

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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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親:勞秀貞
  • 夫人:韓益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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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朱健國:「改革家雷宇和他走過的時代」,《改革先聲》1999年第8期第44-49頁。
  2. ^ 韋星:「雷宇:一個改革者的3年和海南30年」,《時代報告》,2018年第8期。
  3. ^ 3.0 3.1 張敬東:「雷宇與海南」,《炎黃春秋》,2007年第5期。
  4. ^ 健國:「雷宇-從副省級高官到普通百姓」,《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第4期。
  5. ^ 海南區黨委秘書長 楊煥亭:《往事如歌》,重慶出版社,2004年9月版。
  6. ^ 6.0 6.1 6.2 6.3 吳曉波:「兩面雷宇」,《經濟觀察報》2009年9月28日總438期。
  7. ^ 《國史通鑑》299頁,北京, 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2月版
  8. ^ 8.0 8.1 記者 譚麗琳:「雷宇:一生精彩在海南」,《海南日報》,2008年11月3日B4版。
  9. ^ 雷宇與1984海南汽車走私事件. 青年參考. 2008-09-10 [2020-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03). 
  10. ^ 賈冬婷:「雷宇:我是改革開放的鋪路石」,《三聯生活周刊》,2009年第37期。
  11. ^ 陸幸生. 雷宇細說海南島汽車事件林桃森18年冤案內情. news.sina.com.cn (新民周刊). 2004-03-14 [2020-02-17]. 
  12. ^ 譚麗琳. 海南改革開放第一人雷宇:一生精彩在海南. 海南日報. 2008-11-03 [2020-02-17]. 
前任:
廣東省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負責人 繼任:
孟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