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尚賢(1488年—1551年),字思肖,號鷺沙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南安縣(今福建省南安縣)瀛溪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江西九江府知府。

韋尚賢
大明九江府知府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南安縣
字號思省、號鷺沙
出生成化戊申二月十九日
福建泉州府南安縣
逝世嘉靖三十年辛亥四月二十三日
配偶配黃氏(1487年-1552年),封恭人
親屬(子)崇廉、崇吾、崇弁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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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會試三百二十二名,三甲進士,授戶部主事,升郎中,出為廣信府知府,調任常州府,未赴任,又改官九江府知府[1]。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入覲,以考察罷官。家居八年,嘉靖三十年卒,年六十四。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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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韋觀。祖父韋璇璋。父韋祥,號豫菴。母呂氏,繼母柯氏。嚴侍下。弟韋庚、韋敦、韋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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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韋尚賢,字思省(肖),號鷺沙,南安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終知九江府。
官銜
前任:
邵曅
明朝廣信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尹嗣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