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士曼文理譯本(英語:Marshman’s Version),又稱馬殊曼譯本,是英國浸禮會宣教士約書亞·馬士曼在出生於澳門亞美尼亞人拉沙(Lassar)的協助下翻譯的中文文理(文言文)聖經。1810年出版馬太福音馬可福音,1811年出版新約,1822年在印度塞蘭坡出版《聖經》全書, 史稱「馬士曼譯本」,比馬禮遜譯本早了一年。馬士曼譯本和馬禮遜譯本統稱「二馬譯本」。

在翻譯過程中,馬士曼於1810年從馬禮遜處收到了在川天主教傳教士白日昇英語Jean Basset (died 1707)的巴設譯本(Basset–Su Chinese New Testament, 1707)的手稿,後又收到了馬禮遜的譯本,所以參考了巴設譯本和馬禮遜譯本。因他與馬禮遜一樣,都參考了巴設譯本,而巴設將God翻譯為神,所以他也翻譯為神,與馬禮遜採用的詞是一樣的[1]。此外,馬士曼是浸信會人士,所以他將baptism翻譯為「蘸」,而不像馬禮遜那樣翻譯為「洗」[1]

譯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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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1813年出版的約翰福音1:1-10:

原始唯言、神同言、言即神也、夫言本同神、萬物由他所造、非其造無一而成焉、且命在其中、命者人之光也、光照昏冥、昏冥者弗迎之矣、由神遣來一人名若翰、因來為證以證光使生民藉他而信、其本非此光、乃使為光之證耳、照生民之光者即真光也、其居世上、世亦由他所造、而世不識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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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尤思德(Jost Oliver Zetzsche)著,蔡錦圖譯:《和合本與中文聖經翻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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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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