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應龍 (正德進士)
馬應龍(1474年—1527年),字公濟,陝西臨洮府河州(今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馬應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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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議大夫四川按察司按察使 | |
籍貫 | 陝西臨洮府河州 |
字號 | 字公濟,號雪峰 |
出生 | 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嘉靖五年十二月(1527年)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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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其先鳳陽人。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陝西鄉試第二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四十七名,二甲第三名進士[1][2]。除戶部江西司主事。直隸起事農民劉七部轉戰河南,朝廷圍剿,馬應龍奉命督餉。陞郎中。
嘉靖元年(1522年),陞山東按察司副使,整飭霸州等處兵備。嘉靖五年,九次上書乞歸,明世宗不允。同年十二月(1527年初),命升四川按察使,未上任卒[3]。
家族
編輯曾祖馬志;祖父馬祥;父馬文,母王氏。永感下。兄馬全、馬才、馬聰、馬惠[4]。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過庭訓撰,《本朝分省人物·卷四十一》:馬應龍,字公濟,和州人。弘治乙酉中鄕舉第二,正德辛未登進士。除戶部主事。值流賊劉七等宼河南,上命文武大臣討之,命督餉以給軍事。賊平,賜銀幣勞之。踰年,蜀盜尚未平,於是命都御史彭公澤西征,仍以應龍參軍督餉。未幾,彭公乃以延綏臨鞏洮岷兵馬付應龍,自為一支,遂有中江之捷,斬首數百,兵勢漸盛。後至漢川,賊突至城下,奮然提所部兵往剿之,大戰於三渡水,親斬劇賊一人,士卒奮擊,所向披靡,斬獲幾四百餘級,而中多渠魁。於是軍中皆以文武全才目之。捷上,再賜銀幣,陞俸一級。班師後,又督糧宣大。乙亥,陞郎中。尋奉勅總理遼東糧儲,收支有法,正已格物,積弊若洗。居一年,軍民胥悅信畏若神。尋以病乞歸調理,上許之。居鄕三年,所學益進。比辛巳,復除本部郎中,至京數上言邊事,上允行之。嘉靖元年,陞山東按察司副使,整飭霸州等處兵備。正德以後,浸為盜藪,地又多中貴洎勳戚莊宅,士無完器,食無積粟。豪家兼併侮法,吏不敢捕,桀民肆掠,邏不能獲。至則肅貞憲度,揚振威武。創修城池。建置營堡大易舊觀,於是汰冗憊選精壯得勇敢千人,給以利器,厚以糗糧,訓以坐作,養以銳鋒。又積粟萬二千餘石,以備緩急。不數月間,石㫤、房景玉、陳奎、梁臣等大盜七百餘人,洎窩主盧。進胥銳二十餘家,先後俱獲,而姦豪白鉞、白景方等處以重法,不通請謁。由是民志惟熙,吏守不盭。其他明冤獄、摘隱昧,不可勝紀,民皆設位,祠祀於家。巡撫都御史孟公春以治狀上聞,有鏹金文綺之賜。宿有疢疾,在霸州五年,公事旁午,間作間瘳。逮丙戌,章九上乞歸,優旨不允。冬十二月疾劇,忽有四川按察使之命,而竟不起矣。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 康海,《明故通議大夫四川按察司按察使馬君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