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
黃克(1956年11月—),男,壯族,廣西東蘭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二級大法官。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畢業。
生平
編輯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2月,任中共崇左市委副書記、崇左市人民政府市長。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廣西地區代表[1]。2013年2月,任中共崇左市委書記,3月當選崇左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2016年1月,當選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3]。
參考文獻
編輯-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黄克.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 ^ 黄克当选崇左市人大主任 孙大光当选市长. 中國經濟網. [2014-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广西崇左市委书记黄克当选广西高院院长. 澎湃新聞. [2016-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13).
外部連結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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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羅殿龍 |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6年1月-2018年1月 |
繼任: 黃海龍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前任: 趙樂秦 |
中國共產黨崇左市委員會書記 2013年2月-2016年1月 |
繼任: 劉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肖 化 |
崇左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8年2月-2013年2月 |
繼任: 孫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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