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訴華碩案
黃靜訴華碩案,是2006年華碩消費者黃靜與華碩電腦間的民事索賠案件。
經過
編輯2006年2月9日,北京的黃靜(當時使用化名「龍思思」)購買了一台華碩V6800V型筆記本電腦,後自稱在維修時發現中央處理器被替換為英特爾禁止銷售的工程測試版。華碩則稱在黃靜購買電腦到售後服務部門進行維修時,工作人員就發現中央處理器已被更換過,並有相關證據表明該筆記本電腦的CPU不是華碩原廠安裝的。
2006年2月15日,黃靜及其朋友周成宇向華碩提出按華碩年營業額0.05%(數額為500萬美元),成立中國反詐騙基金會,用於市場監督。
2006年3月7日上午,當黃靜與周成宇再次到華碩公司時,海淀區警方將兩人帶走。隨後,兩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准逮捕。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准黃靜保釋。
2007年11月9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11月27日下午,黃靜從代理人手中接到北京海淀檢察院下發的國家賠償決定書,賠償金額為29197.14元人民幣[1][2]。
2008年12月5日,黃靜向海淀法院起訴華碩公司,索賠500萬元人民幣[3]。
2009年7月9日,黃靜申請撤銷對第二被告上海華捷(現已更名為華碩上海公司)的起訴,僅保留第一被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華碩)[4]。
2009年國慶節前夕,黃靜以「技術調整」為由在海淀法院開庭前一天下午突然提出撤訴。2009年10月9日海淀法院裁定同意撤訴[5]。
參考資料
編輯- ^ 大三女生維權反被關10個月 欲起訴華碩[永久失效連結]
- ^ “华硕门”主角黄静获国家赔偿. [2008-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4-17).
- ^ 黄静诉华硕案已告至海淀法院. [2008-1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5).
- ^ 黄静撤诉上海华捷保留华硕为唯一被告. [2013-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0).
- ^ 黄静告华硕案开庭前突然撤诉 可能追加被告. [2013-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