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年台南地震
1862年台南地震,是1862年6月7日[1](清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發生於臺灣嘉義及台南地區的地震。根據學者研究,震央位於北緯23.19度,東經120.42度,大約位在當時的嘉義縣[2],即今天的台南市官田區附近,黎克特制地震震級約6.6[1],烈度為Ⅵ級[2],震災地區為台南及嘉義地區,至少造成1,700人死亡,超過8,735間民房全倒,是1900年以前台灣傷亡最為嚴重的地震災害[1]。
日期 | 186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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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級 | 6.6ML[1]或6.5ML[2] 6.7Mw[1] |
震源深度 | 15 km(9 mi) |
震央 | 23°11′N 120°25′E / 23.19°N 120.42°E |
影響地區 | 台灣縣,嘉義縣 |
最大烈度 | Ⅵ [2] |
傷亡 | 1,700人死亡,超過8,735間民房全倒 |
災情
編輯關於地震造成的傷亡及損失,依照福建巡撫徐宗幹奏台灣震災委勘撫恤摺(同治2年5月26日,1863年7月11日)[3]所示:
“ | 同治元年五月初六日至初九日臺郡雨滂沱,水勢驟漲,十一日忽起狂風,地復大震,城垣坍卸,房屋傾地圯壓斃人口甚多,又按台灣鎮函報塘汛被淹軍裝漂失等情,當經臣會同前任閩浙總督慶端查明,並委員候補通判史廷楷渡臺會查勘辦在案 ,茲按台灣道洪毓琛、代理台灣府知府馬樞輝詳稱,委員未到之先 ,業經該道府飭會印委各員遍歷城鄉查明附郭。 台灣一縣所轄各莊,除有力之家不計外,共壓斃大口男婦一千三百二十七口,小口男女一百八十六口,倒壞瓦屋二千四百二十二間,草房六千三百一十三間,均係無力貧民。 | ” |
另依沈葆禎等奏報嘉義縣城隍神請加封號摺(同治13年12月初5,1875年1月12日)亦有提及[4]:
“ | 五月十一夜,地忽大震,雉堞傾頹而城垣無恙,兵民得以保全,咸稱神佑 | ” |
台南府城城垣坍卸,房屋傾地圯壓斃人口甚多,至少有五百戶倒坍,被壓斃者三百以上,其他受災者一千人以上;茅港尾成了一片廢墟[1]。
地震也造成台南地區許多廟宇倒塌與毀損:
成因
編輯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鄭世楠. 歷史地震第二講:1862年臺南地震 (PDF).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2014年 [2016-02-2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4-06) (中文(臺灣)).
- ^ 2.0 2.1 2.2 2.3 徐明同. 明清時代破壞性大地震規模及震度之評估. 氣象學報第29卷第四期. 1983.
- ^ 福建巡撫徐宗幹奏臺灣震災委勘撫恤摺 (PDF). 台灣地區歷史地震資料庫. [2016-02-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2-17) (中文(臺灣)).
- ^ 沈葆禎等奏報嘉義縣城隍神請加封號摺 (PDF). 台灣地區歷史地震資料庫. [2016-02-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2-15)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