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吉蘭丹緊急狀態
1977年吉蘭丹緊急狀態發生在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緊急狀態由時任最高元首,也是吉蘭丹蘇丹的端姑雅亞·柏特拉應聯邦政府請求,因吉蘭丹發生政治危機和街頭暴力而於1977年11月8日頒佈[1]。這也是馬來亞和馬來西亞第五次頒佈緊急狀態,前面幾次是1948年至1960年的馬來亞緊急狀態、1963年至1966年的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對抗、1966年砂拉越州憲政危機和1969年的五一三事件。
背景
編輯1977年的吉蘭丹州務大臣是泛馬回教黨籍的莫哈末·納西爾。自1972年以來,回教黨就是聯邦執政黨聯盟以及隨後的國民陣線(1974年起)的成員黨。1977年,莫哈末·納西爾在回教黨內部感受到不滿,被指控藐視黨的指示。10月15日至16日,州議會提出不信任動議,其中20名回教黨議員支持該動議,而國陣的13名巫統和1名馬華公會議員則退席抗議[1]。莫哈末·納西爾拒絕辭職,向時任吉蘭丹攝政王東姑依斯邁請求解散州議會,進行選舉,但遭到拒絕。隨後,莫哈末·納西爾的支持者在哥打峇魯街頭組織示威,最終引發大規模暴力和搶劫。
緊急狀態頒佈
編輯1977年11月8日,時任最高元首,也是吉蘭丹蘇丹的端姑雅亞·柏特拉宣佈吉蘭丹州進入緊急狀態。第二天,國會通過了《1977年緊急權力(吉蘭丹)法案》,賦予聯邦政府管理該州的隱含權力。儘管隸屬於國陣,14名回教黨國會議員中的12名仍舊投票反對該法案。隨後,回教黨被開除出國陣[2]。
緊急狀態期間,莫哈末·納西爾保留州務大臣一職,但權力有限,因為最終行政權歸屬于吉蘭丹聯邦行政管理局局長,該職務由首相根據《1977年緊急權力(吉蘭丹)法案》任命[2]。資深公務員哈欣·阿曼(隨後於1982年被任命為聯邦政府首席秘書,1984年退休)被任命為局長[3]。
1978年3月,吉蘭丹在全國大選數月前舉行州選舉。上陣選舉的有回教黨、巫統和莫哈末·納西爾新成立的泛馬來西亞伊斯蘭陣線。巫統贏得23席,伊陣贏得11席,回教黨僅得2席,巫統第一次組建吉蘭丹州政府[1]。
選後,伊陣加盟國陣,莫哈末·納西爾被委任為上議員和不管部長,巫統黨籍的莫哈末耶谷出任吉蘭丹州務大臣。莫哈末耶谷的大臣職務一直擔任至1990年敗選為止,這一年也是回教黨重新執政丹州的一年。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Cheah, Boon Kheng. Malaysia: The Making of a Nation.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002-09-30: 179– [24 November 2011]. ISBN 978-981-230-175-8.
- ^ 2.0 2.1 Crouch, Harold A. Government and Society in Malaysia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106– [25 November 2011]. ISBN 978-0-8014-3218-7.
- ^ Haji Yusuf. Kisah Terbubarnya Kerajaan Kelantan Pada Tahun 1977. Mulakan. 2020-02-24 [2020-07-08] (馬來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