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簽證是美國的一種非僱主擔保的職業移民簽證,它允許具有傑出能力的外國人、研究領域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以及跨國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1]上述這些外籍申請者中證明其傑出能力(例如獎項和榮譽)、傑出科學研究能力或企業高管經歷後,不需要像大多數其他僱主擔保類職業移民申請者一樣,必須獲得僱主提供的工作崗位並獲得美國勞工部批准的永久勞工證,他們可以自己為自己進行移民提名申請,不過他們需要證明獲得簽證後仍然在之前的領域內工作。[2]EB-1移民申請獲得批准的外籍人士可以通過移民簽證入境,或在美國境內進行身份調整,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並收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簽發的綠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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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EB-1. USCIS. [2012-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8-29). 
  2. ^ United States Visa: EB1 Green Card Priority Workers. www.migrationexpert.com. [2017-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