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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具體去世日期的討論

編輯

剛剛看到數名用戶(包括我本人)對去世日期均進行了修改,並有用戶對本人進行了3rr警告,就此問題提請本次討論,劉文正的去世日期是否有確切報道?

目前就本人找到的支持11月12日(或美國當地時間11月11日)的有以下來源:

以上。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5日 (三) 09:00 (UTC)回覆

艾特一下最近的幾位編輯:(能ping到ip用戶嗎) @Will629The Streif36.228.72.99AMYseniorXiaotunshuqiqi219.85.12.712001:b011:9820:325c:89ec:70e2:80aa:a666Er54545555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5日 (三) 09:02 (UTC)回覆

@花落丿天使有不少新聞是說生日前,如[2] [3]--Will629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09:17 (UTC)回覆
{{@|Will629}}我往早了追,最早應該這個「前」是來自於條目內引的那一篇自由時報中的「超級經紀人夏玉順證實劉文正在去年11月12日生日前兩週過世,享壽70歲。」,再早也沒找到相應報道了,自由時報的後續文章卻直接給的12日當天[4]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5日 (三) 09:39 (UTC)回覆
@Will629忘記zhwp沒這個重定向了,用ping重ping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5日 (三) 09:41 (UTC)回覆
所以是沒有一個統一數據是不是呀?--Xiaotunshuqiqi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0:52 (UTC)回覆
@花落丿天使那我想你盡快修改成這個兩星期前的好了,記緊註明來源,謝謝。--Will629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1:09 (UTC)回覆
@Will629  囧rz……我改了,並且看到您把具體的來源連結提到信息框的位置了,但是依然被他人修改回去了,我在考慮是否有必要去提報編輯戰了……若您(和其他看到這個頁面的用戶)有精力也請再查證一下,我的信息搜索渠道可能很受限。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5日 (三) 15:17 (UTC)回覆
@花落丿天使哈哈,你已快我一步提請保護條目了。查證方面,其實多年來有關劉文正的消息來源由始至終也只有夏玉順一人,所以只能說可以做的也做了。--Will629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6:06 (UTC)回覆
今天夏玉順改口了。獨/夏玉順改口證實劉文正假死!原因曝光--森里螢一 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覆
@花落丿天使  囧rz……問題已經由卒日再次變成他究竟往生了沒有......--Will629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8 (UTC)回覆
問題能不能好好問?這樣問很怪!感覺有種好像巴不得他往生才會說出來語調。--2001:B011:A401:5A33:18EA:BEA7:F090:D5AC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3:00 (UTC)回覆

在這裏ping一下剛剛將去世時間修改為昨天的@Sam 0212 luffy,請您給出您修改為該時間的具體來源,如可以請給出原文內容,請注意報道發佈時間未必等於事件發生時間

( π )題外話zhwp有沒有畫重置縮進的線的模板,我直接用分割線分開了。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3年2月16日 (四) 08:14 (UTC)回覆

代表作品0個啦,改回5個吧

編輯

雖說代表作品上限只有5個,但現在整個被拿掉、就0個啦。我認為5個也蠻好的,麻煩大神@Light0113 加回去吧?🙏 本人投票這五首歌曲:諾言、閃亮的日子、三月里的小雨、遲到、太陽一樣。(或不用遲到、最後加單身漢)

另外做法可能就像「張學友」,把音樂、電影等等做成各自單獨的網頁,代表作品就redirect 指向那些網頁。但我們沒必要改動那麼大吧?--TrilingualCJE留言2023年8月31日 (四) 22:20 (UTC)回覆

請兩位針對編輯問題先在此討論, 有共識之後再進行編輯

編輯

@Enrico Chou晴空万里518, 兩位最近在此條目中有反覆加入及刪除同一段落的情形, 是否可以在此討論, 等有共識後再進行編輯? 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8:31 (UTC)回覆

此條目之前也有不少維基人進行編輯。若兩位無法取得共識的話,是否可以ping之前曾參與此條目編輯的維基人, 一起討論, 尋找比較好的作法?--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8:42 (UTC)回覆

我已在編輯歷史中陳述各部分更改原因,如晴空萬里518依然有異議,可逐項反駁,闡述其為何審查刪除LGBT相關內容,為何序言大段重複下文,是否有必要在前文兩次提及闢謠後依然加入第三次,以及第三次闢謠內容文風是否合適。--Enrico Chou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9:41 (UTC)回覆
謝謝前輩,我有以下4點想回應。
1. 關於開頭二段綜述。此二段綜述是五年前經過長時間和Line維基群和前輩們商討的結果,6月6號被大幅刪改至四五句話(原因為何?),是破壞性編輯(當然我明白人人可以編輯)?於是我15號寫下了那段「不要修改」的備註,我此對感到抱歉。關於現階段第二段仍被刪除,因為裏面有劉文正重大的演藝成就,我將會重新編寫第二段,並會參考Enrico的意見,把和生平/個人經歷(見以下2解釋)重複的語句刪除,留下成就並加入更有力的資料來源。
2. 同時,我看到在2023年8月6日,劉文正一份非常完整詳細的「個人經歷」概括了1953-2018年曆大記事,被全部刪除了(無原因編輯),只留下1986年份的內容被編輯成了生平。我看了其它人的維基,他們的個人年曆都被完整保留,因此我將會恢復此份詳細的「個人經歷」 ,以取代籠統簡單的「生平」。
3. 關於LGBT,Enrico給出的資料來源是大陸自媒體八卦文章和周龍章的營銷書,並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迄今沒有任何主流媒體證實過,而且被造遙的人從未承認過。事實上看一下陳丹青周龍章的文字,他們從沒有直書過「同性戀」「情侶同居」,都是讀者解讀。劉文正本人在娛樂圈期間,公開在報章雜誌中對「同性戀」辟過謠,在退出後還說了不會再出來回應任何謠言甚至死亡謠言。劉文正退出後,劉文正的經紀人曾公開出面斥責過費翔,費翔也公開澄清過和劉文正的關係。既然當事人都曾就此謠言公開通過經紀人或本人闢謠過,對他們的立場和態度,就應該予以尊重、保護和承認,這也是被書寫者個人自由權利的一部分。我明白維基規則,然而自由編輯不等於可以自由引入造謠、自由引入八卦,或者是惡意編輯。如果謠言也能被編入,那麼也請去當事人費翔維基加入這個內容,這樣會達成平衡。而如果認定周龍章的描述是權威性經歷,那麼周龍章還在書裏面寫過鄧麗君和麥靈芝的LGBT,那作為維基愛好者,也請貢獻這條信息去鄧麗君維基,好嗎?
4. 關於死亡烏龍事件,我第三次加入的目的是:夏玉順稱「是劉文正授意他說,因為要逃避26億商演而讓自己假死亡」,而事實是劉文正親阿姨澄清「劉文正已經多年未和夏玉順聯繫了」。我注意到Enrico的解釋,亦注意到第28資料連結也有關於「多年未有聯繫」的澄清,我會參考Enrico的意見,補加「和夏玉順多年未有聯繫」這條內容,並且不重複已存在的內容和資料來源。
謝謝。--晴空萬里518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7:12 (UTC)回覆
既然晴空萬里518大致接受第4點,而第2點與我無關,那我僅就第1、3點回應。
關於第1點,刪改是因為贅述、誇張和語法錯誤。比如,原文既然稱他為「華語流行樂壇的代表性男歌手」而非「台灣樂壇」,就大可不必一一羅列其「流行於台灣、中國大陸、東南亞、香港等地,具有廣大的影響力」。如果非要羅列,那他的歌是否真在7、80年代香港具有廣大影響力?中國大陸「多位歌手以翻唱劉文正的歌曲成名」,具體有誰,成名了嗎?三金外連維基條目都沒有的東南亞不知名獎項是否需要羅列在序言中?「1980年、1982年、1983年」獲獎也不能用「蟬聯」。
關於第3點,首先「Enrico給出的資料來源是大陸自媒體八卦文章」一句從何而來?周龍章的回憶錄是造謠的「營銷書」又是誰判定的?如果晴空萬里反對造謠,這兩句已經是造謠了。我引用的《廣州日報》是全球發行量最大報之一,且文章出版的2010年遠早於自媒體時代。而周書由陳丹青、羅大佑和王鼎鈞作序推薦,晴空萬里518非說該書是造謠的「營銷書」,未免一家之言。至於閣下認為陳丹青「從沒有直書過」,「都是讀者解讀」,更不知從何說起。陳當時的採訪直接明了,報道也連篇累牘,如果閣下理解與全世界中文媒體都不同,那應該不是全世界中文媒體的問題。周龍章對劉文正的描述或許見仁見智,但此處只是原文照錄,不增不減,作為陳丹青採訪的補充。「同性戀」「情侶同居」本就不是周的用詞,引述他的段落也沒有這些,不知晴空萬里518有意見的是什麼。
至於費翔、鄧麗君等,陳丹青和周龍章才是真的沒有直說。許多媒體包括我引用的《廣州日報》報道都專門強調陳丹青沒有提到費翔性向。更重要的是,鄧麗君的維基百科寫什麼和劉文正的寫什麼本來就沒有任何關係,完全不應納入討論。
但最本質的問題,還是晴空萬里518一直在攻擊稻草人。「陳丹青說『劉文正是同志』」和「劉文正是同志」是兩個不同的命題。前者為真,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需要豐富劉文正個人生活內容,當然可以加入更多信源,包括劉文正自己和夏玉順的發言。但陳丹青的採訪堪稱如今在互聯網搜索劉文正感情生活最常見的信源,有大量正規媒體和出版物引用,這些引用只代表參考和促進資訊流通,和本條目至少一半的引用一樣,就連引用的死訊闢謠,不也是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參考而已嗎?但不論個人立場如何,不應不斷用誅心之論攻擊他人的編輯是「自由引入造謠、自由引入八卦、惡意編輯」等等,這不是健康的維基百科編輯者心態,而是粉絲心態和鴕鳥心態。--Enrico Chou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1:53 (UTC)回覆
已經過去快一週的時間了,晴空萬里518沒有任何回應,如果再過3日仍無回應,我只能理解為是不再反對我對於其第1點,即該條目序言的修改意見。我到時會恢復被晴空萬里518阻止發佈的修訂版序言,因為正如上文提到的,改正贅述、誇張和語法錯誤不是「破壞性編輯」,恰恰相反,如果執意保留這些問題,才是對維基百科的破壞。
--Enrico Chou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10:42 (UTC)回覆
Enrico,這周有點忙,所以比較遲回復。關於第一點,
a)關於「誇張寫法」,此寫法以前和維基前輩討論過,也觀察了其他藝人的維基,這是藝人在維基範圍對有相當成就的藝人的的描述,所以對於7080年代唱片銷量、受歡迎程度及專業獎項有重大成就的劉文正同樣適用。
b) 關於「多位中國大陸男歌手」,舉一個最著名例子-張行,80年代大陸最紅的男歌手,靠翻唱劉文正的歌出名。還有其他大大小小數十名男歌手靠此出名。那時大陸流行音樂剛剛興起兼沒有版權概念,最紅的男歌手劉文正的歌被爭相翻唱出版,才有大陸文化部對此現象的記載。
c) 關於「東南亞不知名獎項」,所以東南亞「知名」獎項是什麼?這些「不知名」的獎項撐起了當年的東南亞流行音樂,亦是台灣流行音樂對東南亞影響力的見證,而且被寫進了遠在大陸的出版社出版的80年代的書籍裏面。即便「知名」如「金鐘獎最佳演唱人獎」和「金鼎獎「都已被消失和被規範到「金曲獎」裏面去了。即便「知名」如金鐘獎,還有朋友質疑過「金鐘獎男歌手,這是何獎,沒聽說過」。您知道台灣還有過電視金像獎嗎,每屆得獎者都是參考觀眾投票和專家評比,還每年盛大舉行過,那有人不知道可以當它在當時的環境下不知名和不存在嗎?
d) 關於「蟬聯」,因為1981年的最佳男歌手獎項空缺,所以媒體稱之為「蟬聯」,並非我發明。
作為退出演藝界多年的「劉文正」條目的編輯者,推薦「劉文正論壇」以便對他有多一點了解,那是個劉文正資料庫(裏面還有您提到的香港)。尊重維基人人編輯原則,但編輯者也應對前人的編輯內容保持尊重,這也是對維基的尊重吧。
關於第3點,
e) 此點的本質問題是,解讀八卦並引入維基。
關於您的「 2006年,陳丹青在接受《mangazine·名牌》雜誌訪問時,稱劉文正是同志」。首先,劉文正和費翔本人及經紀人在不同階段都闢謠過,劉文正在娛樂圈期間很明確說過自己不是同性戀。而因陳丹青2006年的一篇沒有「劉文正」大名的文章被解讀到現在。您既然已經追溯到2006年的《名牌》雜誌了,不會不知道文中沒有「劉文正」大名吧?不會不知道當年三個字母引發很多猜測「他」是誰吧?從猜測到解讀到繪聲繪色的描寫,這就是廣州日報和全世界中文媒體的對此事理解吧,抑或大家連源頭文章都沒看過?
f) 關於周龍章,我有說過「造謠」的營銷書嗎?即使我沒有說過這句話,也不妨礙這本書是周單方面靠描寫無法證實的娛樂圈大名人的私事以博眼球,陳丹青還為書宣傳稱之為「八卦書」。哦,那是我錯了,這不是營銷書,而是「八卦書」。那羅大佑是為這本八卦書站台來的了。之後周書引發的大量的解讀直至你維基的「 周還稱劉文正曾在紐約曼哈頓十二街置產與費翔同居」,不就是從這陳周二人無法證實其真偽的故事文字而引申的解讀嗎?想必您一定拜讀過周的大作吧,那不會不知道周龍章沒有直書過「同居」吧。事實上,周寫劉文正與寫費翔鄧麗君一樣沒有直書。況且我也不想討論費鄧啊,可是既然這本書有那麼多豐富多彩的親身經歷,就劉文正是唯一一個被引入維基的人未免太可惜了。您都對費鄧有一定認知了,這麼富有創造性的內容,完美符合維基編輯精神、作為維基編輯愛好者,下一步就要去豐富費翔和鄧麗君的維基了是吧,作為參考和促進資訊流通嘛。
g) 關於您說的劉文正死訊闢謠「 是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參考」,難道劉文正親二姨透過朋友主動聯繫台媒闢謠,不是實質性的證據和強有力的渠道?抑或每次傳謠都要叫劉文正本人親自出來闢謠才是實質性證據?這不就是劉文正所說的「他們在逼我出來」嗎?此次烏龍事件已經成為台灣新聞媒體一個引以為戒的範例,各種反省的媒體文章提醒媒體人任何渠道都不得信,除非本人親屬公佈的消息才可採納。同理,劉文正本人都說自己不是同性戀了,還大量轉載解讀陳周以及他們引發的各種解讀信息,這不就是廣州日報們所需要敲警鐘的重點嗎?
回歸到正題,您所編寫的文字,並非陳周二位原話,而是自行解讀或者引用解讀。我會採納wolfch的提議,既然劉文正的個人生活受到全世界中文媒體的關注,那麼我會把劉文正自己承認過的個人生活,及圍繞在他身上的話題編輯進來。同時,建議Enrico請對於維基編輯文中不妥的語句進行修正。
最後誠然,我是粉絲,但粉絲的身份不應該在探討中被數次針對。作為粉絲,我不攻擊任何人和事,我只以事論事,以事實為出發點,追溯源頭,理清思路,認真編輯。共勉。
謝謝--晴空萬里518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10:54 (UTC)回覆
我只回應和本頁面內容有關的部分:
a-c) 關於序言,我的意見仍在贅述、誇張和語法。「翻唱」和「靠翻唱成名」是兩回事。張行就是我所知唯一一位靠翻唱劉文正成名的,如真有多位甚至「數十位」(20-99?)請舉例。華語各地區和不知名獎項不必在序文羅列,是為精簡,與您對消失獎項的感慨懷念無關,且獎項已在表格中。另外,1981年提名未獲獎即是淘汰,沒有隔年「蟬聯」的說法。這是一個小改動,卻可以確保文法的嚴謹,和誰發明的無關。
d-g)「粉絲的身份不應該在探討中被數次針對。」這取決於閣下能否和粉圈以外的世界進行成熟理智有效的溝通,而不是讓人感覺在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例如在當事人周龍章都指名道姓後,媒體報導都已經汗牛充棟後,仍拒絕相信陳丹青採訪裏所指何人;例如將70、80年代同性戀入罪背景下的公眾人物言論視為圭臬,以此否定近半世紀後新出現的資料;以及最彰顯特定時代男偶像粉絲心態的,堅信涉及LGBT就是抹黑造謠。「我有說過『造謠』的營銷書嗎?」當然是有的:「Enrico給出的資料來源是大陸自媒體八卦文章和周龍章的營銷書,並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迄今沒有任何主流媒體證實過,而且被造遙的人從未承認過。」不然這句中「造謠」的主語指的是誰?
至於晴空萬里518一再聲稱的沒有「直書」,都是媒體強行解讀,因為原文清楚明瞭,我實在不知從何說起,只能再次提醒,如果您和全世界中文媒體解讀都不一樣,那強行解讀的很可能不是全世界中文媒體。我不可能改變您一腔粉絲熱血,以個人價值觀為偶像巡邏審查維基百科,抵抗全世界誤解和陷害的自我使命,所以只明確一點,即周龍章回憶錄作為正規出版物,由藝術、音樂、文學界的三位權威背書,參考價值已然超過大部分20世紀媒體和公關製造的明星資料,更是完全符合維基百科引用標準。無論您如何人身攻擊作者,都不應以粉絲論壇的內容喜好來審查維基百科的參考資料。--Enrico Chou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17:46 (UTC)回覆
Hi, 幾點回應如下:
a) 關於維基綜述中「多位」翻唱劉文正歌曲成名,張行、呂念祖、張海波、馬常寶、含笑、吳滌清等,這已經是「多位」了,毫無誇張,名副其實。而如果Enrico要深入了解彼此討論中的「數十位大大小小」,自己去搜搜吧,相信你可以找到很多。
b)東南亞獎項描述並非「對消失獎項的懷念感懷」,而是對當年劉文正把台灣的優秀的音樂發揚至東南亞且獨佔鰲頭的成就的描述,這是他的成就之一。我也應 wolfch的請求增加了全部資料。當然,如果Enrico堅定地要精簡,那我會保留成就,改成」劉文正亦在東南亞成績彪炳,在各類獎項中榮獲第一,被譽為東南亞總冠軍「,資料連結保留。
c) 關於「蟬聯」,改為「三度」。
d) Enrico無需再長篇大論跟我討論LGTB、給我扣帽子,因為您始終不明白,我一直在反對沒有經過證實的LGBT,而非您所說的認為「 涉及LGBT就是抹黑造謠」,更非反對LGBT。不用我來「 否定近半世紀後新出現的資料」,因為這資料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被任何人物和任何事物證實過。而你說粉絲「 例如將70、80年代同性戀入罪背景下的公眾人物言論視為圭臬」, 那非粉絲的你視劉文正的否認之言為何?視什麼為你的圭臬?既然劉言不能作為事實依據,那你以何為依據?以陳周之言為依據?還是以媒體為依據?而這件事情的本質是,即使陳周之言在網絡時代被幾千幾萬甚至宇宙級傳播,始終改變不了陳周的言論沒有得到任何人任何事物的證實,連全世界滿天飛的劉費合影都是P的圖。或者是你覺得全世界中文媒體能夠幫陳周證實?還是三位名人可以證實?或你可以幫陳周證實?
你的邏輯我知道了,我的想法也陳述得很清楚,在你的陳周所言沒有得到任何人和物證實的情況下,認定劉文正的親自所言是不真實的立場下,此點無需再交流了。
e) 至於「造謠」,維基的解釋是「謠言也可能是針對公眾所關心的事物,所提出的一種未經證實的解釋或理由。進一步來說,謠言的講談是社會交換市場中,也許廉價,但卻珍貴的商品。換言之,謠言牽涉到的是未經可靠來源證實的消息,但我們可以更精確的說,謠言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口耳相傳,但缺乏可靠證據支持的陳述或信念。「」 製造和傳播謠言的行為則被稱為造謠」。所以參考維基, 陳周之言自始自終未得到任何人和物的證實,那他們的言論是什麼呢?而周書,即使它是全世界發行的世界名著,也改變不了它是一本未經證實的故事書的本質。也不要再拿全世界中文媒體和數位名人為周書背書了,全世界中文媒體和數位名人還為劉文正「死亡」背書呢,結果是大家都知道了的。所以,不能因為劉文正在網絡時代之前,在主流報紙上刊登的否認報道,沒有被網絡時代的全世界中文媒體廣泛傳播(可能媒體根本就不知道也不探究),且他也說了退出江湖不再做任何回應,就以「 70、80年代同性戀入罪背景下的公眾人物言論」或以「陳周之言」或以「 媒體報導都已經汗牛充棟」來認定/假設劉的否認不真實。當然,如果劉文正或費翔來證實他們的LGBT,我會衷心祝福一切美好的感情的。
所以,基於您的邏輯,此點也無需再進行討論了。另外,周書參考價值竟然如此之大,真是值得為費翔和鄧麗君去補充豐富他們的維基作為參考和信息流通,非常期待您的編輯內容。
f) 無須多言,還是回歸正事-劉文正條目,關於直書部分,我的表述已經非常明確了,我也只能「再次提醒「Enrico,您的維基文字「 2006年,陳丹青在接受《mangazine·名牌》雜誌訪問時,稱劉文正是同志」和「 周還稱劉文正曾在紐約曼哈頓十二街置產與費翔同居「 不準確且都非原著原句,即非原文直書。且無論您認為陳周是不是已經直書了,也無論我相不相信劉費,你都應該在維基引入陳周原著原文,而非任何人任何媒體的判斷。
我都可以不用「粉絲的一腔熱血」就可以找對源頭文章,相信作為比我更了解「外面的世界」的您,也可以找到的,友情提醒源頭文章著作,不是在您認為的粉絲論壇的內容哦。之前推薦您去劉文正論壇,是因為您看上去不太了解劉文正但又一直再問的樣子,而人家粉絲論壇正好收藏着記載劉文正成就的各種正規主流紙媒資料。況且人家論壇都大方地引入原著原文,您呢?
如果您沒看過原著原文、實在找不到,我是很樂意幫忙的。
最後,謝謝您把我描寫成義無反顧的與全世界抵抗的勇士。而作為「鴕鳥粉絲」的我,還曾「抵抗全世界和全世界中文媒體的理解」,對「劉文正死亡」懷着存疑的態度呢,只因為這一開始就是沒有被證實的謠傳。另外我只是以遵從事實的個人價值觀,在與您溝通交流。而且,比較熟悉劉文正資料的粉絲,經常來維基編輯豐富內容,若見到不對之處給予指正,這本來就無可厚非。倒是您不也來劉文正維基「巡邏審查」了嗎。
伊能靜說過,不是大家都說就是真的,共勉。--晴空萬里518留言2024年7月11日 (四) 18:07 (UTC)回覆
只回應要點:
其一,「張行、呂念祖、張海波、馬常寶、含笑、吳滌清等」,這個名單就算以最寬鬆的標準,也只能說中國大陸有「兩三位歌手以翻唱劉文正的歌曲成名」(張行、吳滌清和半個呂念祖,呂以翻唱霍元甲成名)。其他名字牽強得要麼和靠劉成名無關,要麼和成名無關。該「成名」名單有維基百科條目者總計1人:含笑,但說他因翻唱劉文正成名簡直莫名其妙。「翻唱」和「靠翻唱成名」是兩回事;翻唱已是成就,粉絲又何必過度吹噓?
其二,如果延續晴空萬里518對「謠言」和「證實」的標準,那您不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地解釋為何收入謠言「劉文正已死」,而刪除「劉文正是同志」。標準統一之下,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成立的。如果您對待「劉文正已死」的反應是單獨成項,記錄各方說法,非本人的二手闢謠都三度收入,那面對比死訊更久更廣的傳言,文明時代的做法應是加入比二手消息更值得加入的一手消息,而不是延續特定時代,狹隘道德下的審查思路,想方設法刪除,假裝無事發生。粉絲既然連劉文正被說死都記載了,碰到感情話題卻談虎色變。雙重標準至此,好惡如此分明,何需他人來「扣帽子」呢?
以及,轉述的兩句話不準確在哪裏,還請明確指出原文可能的不同含義,而不是自創名目「非原著原句」,因為這完全不構成理由:直接引用需考慮文風和夾雜的無關信息,因此維基百科絕大部分都屬間接引用,包括本條目,包括您的編輯。如果您是想說雜誌出版時用了拼音,周龍章已經指名道姓了,強調這點區別沒有意義。
最後我想再次提醒,您本人對謠言,LGBT,周龍章,以及劉文正私生活的觀點,其實和討論無關,無需贅言。「陳丹青說『劉文正是同志』」和「劉文正是同志」是兩個不同的命題,您一再糾結後者不可知是稻草人謬誤,是偏離了主題,並不影響前者為真。--Enrico Chou留言2024年7月12日 (五) 02:35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想讓多一點人參與討論,因此通知曾參與其他議題討論的各位@Will629The StreifAMYseniorXiaotunshuqiqiEr54545555花落丿天使, 麻煩大家了,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01:31 (UTC)回覆
說實話,我可能沒有粉絲永遠守護着偶像,以防被全世界誤解和陷害的毅力,因此如果要繼續討論,還請直接引用維基準則證明相關出版物違反可靠性原則,其他基於個人情感、主觀判斷的理由都不構成審查的藉口。
如果粉絲認為談論性向不夠尊重,那不可能比說劉文正已經死了更嚴重。如果一些網民的觀點認為夏玉順說劉文正已經死了是為了轉移飛機鬧事焦點都能收入,那任何拒絕陳、周在正規出版物發言的理由都顯得無比牽強,只能是別有用心。--Enrico Chou留言2024年7月13日 (六) 16: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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