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桃園市光啟高級中等學校

由S099001在話題移動依據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台灣專題 (獲評初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台灣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台灣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初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移動依據 編輯

  • 實務依據:該校官方發佈課程計劃書第五頁/肆、課程發展組織要點/光啟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光啟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 法源依據:依據中華民國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1030148953B號 令,於民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修正之《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命名原則》第二款第二目之4,普通型及綜合型高中,應命名為「○○學校財團法人○○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光啟高中在《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後才改隸桃園市,屬改制,故校名也跟着改。同樣的例子還有:台中一中等。倘有疑問請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教育法》或逕洽該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S099001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1:21 (UTC)回覆
返回 "桃園市光啟高級中等學校"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