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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花」一詞原屬於中國共產黨的老革命字眼。user:Mys 721tx,請給出來源?—Hdgsotr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5:59 (UTC)回覆

閣下真的沒有看見「中共元老陳毅在《梅嶺三章》中曾寫「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麼?凡事不要凡中必反—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04 (UTC)回覆

還有原文中的[1],我看閣下還是在修改之前好好看看條目再說吧—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07 (UTC)回覆

在陳毅,王步文以前就沒人用過自由花?user:Mys 721tx,你不用拿凡中必反的大帽子嚇人?--Hdgsotr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6:17 (UTC)回覆

那就勞煩閣下給一個陳毅,王步文以前的人用過自由花的來源—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19 (UTC)回覆

關於「在1949年前,一些中國共產黨員被拘捕行刑前曾說讓我的鮮血去澆灌自由之花吧「 編輯

此段出處僅有一人,並且來源是http://cpc.people.com.cn/BIG5/64093/64105/64393/4525303.html,此文文筆實非可信。此文說:「1931年4月6日由於叛徒告密,省委機關遭破壞,王步文不幸被捕。反動當局先是以高官厚祿引誘,繼而指使叛徒勸降,遭到王步文的堅決拒絕。敵人又動用各種酷刑,將他的皮肉燒焦,筋骨打斷。但王步文始終堅貞不屈,嚴守黨的機密,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崇高的革命氣節。當窮凶極惡的敵人無計可施,決定槍殺他時,王步文從容不迫地為自己寫出了上述自勉挽聯。1931年5月31日,王步文拖着沉重的鐐銬,帶着遍體的傷痕,高唱着《國際歌》,大義凜然地走向敵人的刑場,他慷慨激昂地對難友們說:「同志們,共產黨員是殺不完的……讓我的鮮血去澆灌自由之花吧!」年僅33歲的王步文就這樣英勇就義了。 」

這些猶如中國大陸紅色電影的劇本,用它作為維基來源,實在可笑。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8:24 (UTC)回覆

來源可不可靠不是你說的,請參考維基百科方針或找加入此段的管理員user:Mys 721tx。--CHEM.is.TRY 2013年9月28日 (六) 14:45 (UTC)回覆
  • 呵呵,採用這個來源對我來說沒有什麼關係。把它保留在那裏也很好。我做了一點修改,以符合這個來源。將來大家都可以看到是哪些人採用這些garbage,是哪些人反對。總體而言,中文維基上引用大陸劣質黨宣材料的越來越多,但其效果如何,整體讀者群體會有自己的判斷。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7:40 (UTC)回覆
    • 連輪子大妓院的材料都能引用,日人民報這種閣下認為的「劣質黨宣材料」為什麼不能引用?不要厚此薄彼,至少日人民報沒有造這麼多假。--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03:31 (UTC)回覆
      • 呵呵,你恢復了那段黨宣材料之後,我並沒有再次將它去除阿。我尊重某些維基編輯的選擇,只是將原文稍作修改符合該引文的內容。大紀元的內容我自己沒有引用過,但別人引用大紀元我也同樣尊重,就如同尊重你對黨宣材料的維護一樣。維基都會保存編輯記錄,我們十年後再來看吧。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4:10 (UTC)回覆
        • 恩,謝謝。至少目前來講閣下認為的「黨宣材料」在維基百科上是WP:可靠來源的二級來源;而博客不管現在還是十年後都不是。--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08:52 (UTC)回覆
          • 黨宣材料級別再高,也仍然是黨宣材料。這些黨宣網站中不涉及歷史和政治的的材料質量沒有問題。但是涉及歷史的,基本都很差,甚至有一些內容,比如這個自由花的文章,和大陸劣質電影劇本一樣。至於「博客」,大紀元主網站並非博客。其實,整體中文互聯網的質量都極差,原因在於CCP對網絡資源的控制和censorship。這個是導致中文維基整體質量低下的根本原因。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7:24 (UTC)回覆
            • 維基百科沒有任何方針規定閣下認為很差的「黨宣材料」不能當來源——我相信其他了解方針的用戶也會去「維護」閣下認為的「黨宣材料」。博客我指的是閣下寫的另一個條目(新公民運動)。閣下作為中文維基百科新人不了解方針犯錯誤這點可以理解,不過希望以後能有所改正。
            • 至於「整體中文互聯網的質量都極差,原因在於CCP對網絡資源的控制和censorship」我同意閣下的觀點。--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20:49 (UTC)回覆
              • 呵呵,我從2002年即開始編輯中文和英文維基百科,註冊帳號是在2005年,大大早於2010年。只不過生活繁忙,花費時間不如閣下那麼多而已,不是你說的什麼「維基新人」。至於新公民運動中的博客引文,在那裏我們已經討論過了,那些博客引用完全合乎維基規範。另外,我對本條目關於王步文的引文,我的第一次刪除,並非僅僅因為引文來自黨宣網站,而是該引文質量低劣並且與條目內容差距巨大。該引文描繪的是王步文一人,而條目中將其泛化為「在1949年前,一些中國共產黨員被拘捕行刑前,曾說...,自由花一詞也成了挑戰政治權威的用語。」 既然閣下刻意維護該黨宣引文,所以我也不再堅持將其去除,只是相應修改條目內容而已。我從來沒有認為過「黨宣材料不能當來源」,但是維基方針並非說一個引文有一個字詞與條目相關即不得刪除,引文的取捨,最重要的是其相關性和質量。對維基理念的理解,僅停留在某些字句是遠遠不夠的。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22:22 (UTC)回覆

又是喉舌媒體的可靠不可靠之爭,討論早已有之,哪裏有存檔?這裏應該保留這個引用。--Gqqnb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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