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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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成員
編輯孫協志、王仁甫、王紹偉、許孟哲 加上 彭康育(小刀) 只有五個人阿,原本的六個人是哪些
路人甲 回復: 5代表了5個成員,,包括隊長孫協志,王仁甫,王紹偉,許孟哲,彭康育(小刀,因腰部受傷已隱退) 6代表了6個不同方位的發展,,包括主持、戲劇、唱片、廣告、平面或舞台 5566名稱是由他們的經理人孫德榮總監提議的,5566聽後覺得十分特別,所以選用了5566作隊名125.224.163.251(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00:19 (UTC)
為什麼5566不能是數字
編輯明明整理了很多資料 為什麼5566一定是那團體 5566難道不是數字嗎?
這麼說
編輯都不要用他們原本的意義了 都直接連到藝人那邊就好了
編輯了這麼久 當初編的5566數字 沒有保留 就直接刪除
會不會太奇怪
。—藝人可以取代原本的意義
抄襲沒什麼,看你敢不敢
編輯「抄襲沒什麼,看你敢不敢」 這是這個自稱亞洲第一天團當眾說的話 真是不曉得為什麼不能加入這段「名言」
本來有.可是我改了,原來是上上層的您提出來的阿...我很幸運的在它被列入半保護的前幾分鐘作了修改,只是名言真的不能收入在百科全書嗎(上層的回覆所言)?那國父的至理名言該如何被後輩知道?06:47 2006年8月7日 (UTC)
為什麼不能加入負面報導
編輯明明這團體都敢做那麼低俗的事了 難道編輯群是該團體死忠的粉絲??
目前此條目中立性有問題,我對這個樂隊不很了解,希望大家來幫忙刪掉不該有的,留下正確的評價!!--Gene (說) 03:17:35 2005年9月11日 (UTC)
在維基百科上本來就不反對負面的描述,只是請注意描述技巧。--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5:45 2005年9月22日 (UTC)
如果不懂什麼叫百科全書,或是不知道怎麼寫百科全書條目的話,請參考王菲,你會學到些東西的。--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5:51 2005年9月22日 (UTC)
現在保護的我看還可以了
編輯RT--Gene (說) 03:30:28 2005年9月11日 (UTC)
剛剛改的都很貼近事實啊 為什麼要改掉?
的確很貼近事實壓~
抄襲就抄襲,他們藝人都大言不慚的說他們是抄襲的了
- 就算如此你的編輯也不是所有都具有中立性呀,比如你對每一個成員相貌或者性格的評價,還有那些書名什麼的,我個人認為是你杜撰的,這可是必須要刪掉的,可能你的編輯中有一部分屬實但是另一部分不屬實,這樣只能全部刪掉了,因為可信度大大降低了。還有就是你的編輯不符合Wikipedia條目的格式標準哪,詳見Wikipedia:格式,我想這也是回退編輯的原因之一。--Gene (說) 03:38:59 2005年9月11日 (UTC)
- 今天早上來的這些都是胡鬧。百科全書不是讓你們來撒野的地方。退去!--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4:05 2005年9月11日 (UTC)
加入號稱亞洲第一天團
編輯因為現在頁面被保護了,所以我希望能加入王仁甫前陣子自稱為亞洲第一天團的內容,這是他自己說的而且又很具有代表性對吧?--光 06:57 2005年9月11日 (UTC)
同意,這可以讓大家多了解5566這個團體 :p
留言者請注意維基百科使用禮節
編輯由於5566 (樂團)此一條目於2005年9月11日中午左右受到來自反對該樂團網友的惡意破壞,故此頁面目前處於保護狀態。請關心此一條目的朋友們,在進行編輯前,先了解維基百科是一個什麼樣的網絡平台,並學習維基百科的編輯與表達方式。目前關於流行歌手條目,編輯得最完整、最受大家認同的條目是王菲,有興趣編輯明星等人物條目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PS:請在討論頁面留言者記得在文末以簽名功能鍵簽名)--KJ (talk) 15:52 2005年9月13日 (UTC)
可以限制更改人的資格嗎?
編輯可能我問了個蠢問題,因為我是新手,幾十分鐘前我還未註冊但我的更改是成立的,幾十分鐘後註冊且登入的我打了很多東西卻被告知被半保護,很驚訝但有疑問:關於5566介紹中的負面連結是非常不中立不客觀的,其中一個還是連結到和維基大唱反調的偽基(字不確定)裏惡搞5566的頁面.如果說可以限制更改人的資格(不是說以註冊天數,而是以是否客觀及無惡意)這樣有心想真正補充的人才不會感到無奈.呆呆魚 06:39 2006年8月7日 (UTC)
為什麼有這麼多5566條目?
編輯本來不是已經有5566了嗎?為什麼現在又出現了5566 (樂隊),5566 (藝人).其他條目出現這情況是因為有同名而不同解釋的關係,但是為什麼5566這個條目,又要分拆這麼多名出來? Cheese 02:22 2006年10月24日 (UTC)
外部連結聲明
編輯維基百科不是一個打家族廣告的地方,現在僅存的兩個網站足以供想了解5566的人士參考,若欲編輯請說明理由。另外,本人已在英文5566條目中增加了歷史和修改了負面報導的敘述,請有時間的人協助翻譯內容到此。Ytlow 11:59 2007年2月5日 (UTC)
- 歌迷網站或許不用留那麼多,但你連帶把負面部份的外部連結給全刪了,這樣子違反中立原則。維基百科並沒規定完全不可以有fans site的外部連結。--Ellery 14:19 2007年2月6日 (UTC)
- 我僅保留官方網站連結﹝經紀公司官方網站和唱片公司官方網站﹞,而官方網站的內容是絕對對藝人帶來正面形象的,他們不會提供對藝人名聲不利的資料,故不能說違反中立原則。況且,正面家族連結比負面家族連結多出許多,依然全部被刪除。如果參考此條目的人想更加了解5566的好,兩個官方網站已足夠。如果想知道5566的壞,「簡介」項目也已足夠,負面消息多於正面消息,且也較詳細。如果單純用平凡人看到這個條目是他們第一次與5566接觸的經驗的角度來看,一般人會對他們有負面評價。因此,刪除負面連結亦可以視為維持中立原則。如果非官方連結硬要保留的話,那建議把所有針對單一會員的歌迷網站和偽基百科連結刪除,因為一、此條目僅提供關於5566整體的資訊,和二、偽基百科裏面的條目並沒有具體列出5566的負面行為。若有異議請再做適當修改。Ytlow 09:05 2007年2月7日 (UTC)
維基百科並未規定只准有官方的外部連結,留下歌迷及負面連結才可與條目中支持者與不支持者對立的敘述相呼應。--Ellery 12:15 2007年3月1日 (UTC)
- 維基百科亦未規定必須有非官方連結。如果留下非官方連結純粹只用於平衡此條目正負面情報,那麼「簡介」項目裏的負面消息明顯多於正面消息,是否也要考慮從那裏刪除部分負面消息或者使負面消息稍微簡略一點?(P.S. 5566的人氣在「格鬥天王」時期後就開始有降低的現象,故已經不是「一直」成為演藝界焦點)Ytlow 13:00 2007年3月3日 (UTC)
- 另外反駁第二條敘述,經過本人近幾天表面觀察,提供的非官方連結未出現5566歌迷與反5566歌迷爭吵的情況,正面家族很單純的聊一般歌迷會聊的話題,而負面家族則是談5566的醜事和詳哥的所作所為,雙方人馬並未起衝突。因此,"留下歌迷及負面連結才可與條目中支持者與不支持者對立的敘述相呼應"並不成立,故本人再次刪除非官方連結。Ytlow 14:06 2007年3月8日 (UTC)
- 請不要斷章取義,有正反兩方連結是代表支持與反對5566者各開網站,不代表他們要在對方的網站爭吵。閣下把這兩方的網站都刪了,搞得像是只准有官方網站不准有非官方網站寫在外部連結。反而讓一些人會懷疑或誤以為閣下是唱片公司或藝人經紀公司的人上來刪除非官網,實在不是明智之舉。--Ellery 12:05 2007年3月10日 (UTC)
- 請參考此網站: en:Wikipedia:External Links 裏面提到 Links normally to be avoided --> 10. Links to social networking sites (such as MySpace), discussion forums or USENET. 奇摩家族主要屬於討論區(discussion forums)性質,若反對此歸類請說明理由。另外,若懷疑我是官方人員,請參考我在英文5566的條目的貢獻,團體成名史除了一些小小文法問題由其他人士協助,主要內容皆由我包辦,歡迎指出帶有正面色彩的地方。想進一步討論我的身分的話,歡迎到我的使用者討論區。Ytlow 15:13 2007年3月10日 (UTC)
- 請不要斷章取義,有正反兩方連結是代表支持與反對5566者各開網站,不代表他們要在對方的網站爭吵。閣下把這兩方的網站都刪了,搞得像是只准有官方網站不准有非官方網站寫在外部連結。反而讓一些人會懷疑或誤以為閣下是唱片公司或藝人經紀公司的人上來刪除非官網,實在不是明智之舉。--Ellery 12:05 2007年3月10日 (UTC)
- 另外反駁第二條敘述,經過本人近幾天表面觀察,提供的非官方連結未出現5566歌迷與反5566歌迷爭吵的情況,正面家族很單純的聊一般歌迷會聊的話題,而負面家族則是談5566的醜事和詳哥的所作所為,雙方人馬並未起衝突。因此,"留下歌迷及負面連結才可與條目中支持者與不支持者對立的敘述相呼應"並不成立,故本人再次刪除非官方連結。Ytlow 14:06 2007年3月8日 (UTC)
詳哥Online
編輯本人是在六萬多人反5566家族得知詳哥Online的存在,若加入那條資訊的人亦從那裏得到資訊,是否考慮把上述家族連結重新加回?Ytlow 11:41 2007年2月27日 (UTC)
詳基立場不知是挺5566或反5566,關於他的資訊已刪除。詳情請看 http://www.wretch.cc/blog/GY78 Ytlow 15:54 2007年3月13日 (UTC)
移自Talk:5566 (樂隊)
編輯請問本頁面為何禁止編輯?? -- Tonync 12:22 2005年4月30日 (UTC)
建議完善本頁面
編輯本人並非不喜歡5566,但條目這樣內容單薄並不適合百科全書。 見意義測試: 意義: 內容有用、有趣嗎? 是否只有非常簡單、平淡、沒有色彩的內容? 在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消歧義頁建立完成
編輯我已經把5566這個條目建立了消歧義頁 並且分成數字和團體兩個部份 這個條目請別再移動了,再移動的話我會申請回退
沒想到還是被移動
編輯既然這個條目這麼常被移動,那乾脆投票表決標題5566應該連到哪一頁? 是藝人團體這一頁還是消歧義頁?
如果是大家的投票結果,那我也無話可說。
(( ✓ )同意表示要移到消歧義頁,(-)反對代表不做任何移動,各個投票應該表達出其理由)
( ✓ )同意,5566這個標題本來就不應該直接連結到藝人團體,而是連到消歧義頁
5566演唱會地點更改
編輯5566在2023年10月21日的演唱會地點為馬來西亞雲頂雲星劇場,而且國旗也錯誤了。--Sam3227(留言) 2023年10月7日 (六) 15: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