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Infobox Legislation levels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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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全國人大制定修改) |
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分別制定修改) |
行政法規 |
(國務院制定修改) |
部門規章 |
(國務院各部委制定修改) |
地方性法規 |
(省級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會) |
經濟特區法規、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 |
(經濟特區所在省、市,上海市及海南省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
地方政府規章 |
(省級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政府) |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法律地位平等。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出現適用衝突,提請國務院裁定。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所作變通規定,在相關地方適用。 參見: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