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報》條目,本人曾編輯「政協買頭版廣告作虛假陳述」一章節,但多次被人無理移除。對此,本人有問題如下,請NO1LOVESU、SCP-2000兩位務必回應。
1. 有人僅在本人重寫相關描述、列舉新來源後,不到十分鐘就將本人的編輯回退,此人根本未有細讀新撰寫的文字和連結,這是不是屬於因人廢言?
2. 早在半個月前在互動客棧也有提出討論,有關人士僅籠統提出來源屬「原創研究」,再端出各個維基方針頁面著編輯者去閱讀,你覺得問題在別人身上?
3. 從來都無具體提出哪言哪句是有問題,只對編輯者扣上「罪名」,但具體犯了什麼「罪狀」卻從來不見提出,請問你的責任是否已完?
4. 本人曾要求回退者no1lovesu解釋,但此人一直採拖字訣,態度迴避閃縮,追問過了半個月他都不作回應,請問你這種傲慢和沒禮貌,是不是基於「不屑回應」?若是,這是否已經不屬善意推定?
5. 本人試圖善意推定此人,對這種「不作回應」視為「默許」,因此嘗試再行編輯,有其他維基人提出「裸露連結」、「來源」等問題,因此本人特意重新編撰該部分,既然已重寫,是不是應該細心閱讀和了解別人重寫過什麼?不問原因、不作討論的回退行為,不是破壞嗎?
6. 有人聲稱facebook、連登不能作為來源,但維基不少條目涉及都廣被引用,但未見有人對此現象提出質疑,或是將相關「問題條目」悉數移除,只輕描淡寫「維基其他條目有問題不代表你就可以錯」,這算是避重就輕嗎?
7. 網民意見屬於民意輿論,個別作家、公司機構都會在Facebook發表官方聲明,既然如此,Facebook不是可靠來源一點根本無理,「維基百科不是金科玉律」、「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些都屬方針,你們可以無視?
8. 《榮光歸香港》一曲,因為這是網民作曲作詞,結果歌詞就被人以「侵犯著作權」移除,請問這是哪位智將的決定?你們有份嗎?
9. 維基共識是「討論求共識」,但事前不作討論就回退他人的編輯,顯然有違維基方針,完全有違「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所列舉的各點,口口聲聲維基方針怎樣怎樣,自己根本並無切實執行,這不是選擇性執法是什麼?
10. 為何這些回退員那麼不屑與其他維基人討論?非要與編輯者站於對立面不可?你們覺得你們的行為對維基是利還是害?
11. 基於有人尺度拿捏不一,有理由懷疑這些人有既定政治喜惡或取向,刻意將過別他覺得敏感的內容悉數刪掉,但其實根本就沒有那些人所指的所謂「問題」,對於此,請問你們有何解釋?
12. 將本人的編輯視作破壞,連番警告,請問SCP-2000君你的理據是什麼,請不要不斷砌詞含血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