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對Classy Melissa授權顯得太快了。幾筆列出的回退操作中也尚有一些問題,可能不能落入明顯破壞範圍中,我認為在這些問題得到解釋之前不宜授權。而且回退權本身就容易引發爭議(請參見WP:REVOKE記錄),更加謹慎給予回退權我認為無論是對社群還是對申請人本人都是有利的。
位於用戶討論:蟲蟲飛的話題
@:非明顯破壞範圍的回退我都有在摘要解釋,日後也會用Twinkle之類的解釋,不會直接使用回退功能。我已經詳細閱讀過WP:RBK,明白這些區別。如有其他問題,還望不吝賜教。
我看了他那些回退,除了陳子昂那筆,基本上都不錯,您覺得怎樣?
其實special:diff/56572596也有一定問題,而且回退權本身就只在少數條件下適用,應該謹慎使用這項權限,我認為至少列出中的幾筆回退不能出現明顯問題。不過鑑於相關問題不算十分嚴重,而且WP:RFR也不一定要求做到十全十美,加上您已經授權,我不反對這次的授權決定。
我也覺得整體來說算可以,也觀察過她平日勤於巡查,也熟悉方針,相信可以讓她也參與一下反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