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0年9月26日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制訂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是指對全人類有重要文化自然價值的遺產項目。南斯拉夫解體後,塞爾維亞於2001年9月11日日接受公約。截至2023年 (2023-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塞爾維亞共有五項遺產入選為世界遺產,全數為文化遺產;以及有十二項遺產列入預備名單。遺產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入選預備名單。塞爾維亞第一處從預備名單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為斯塔里拉斯索潑查尼修道院,於1979年舉行的第三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入選。其餘的則於1986年、2004年、2007年及2017年入選。五個遺址中四個可追溯至中世紀時期,而第五個,即加姆濟格勒建築群更可追溯到古代晚期科索沃中世紀古蹟群於2004年首次被列入遺產名錄,兩年後又擴大了遺產範圍,但由於古蹟群附近地區政治不穩定,在管理和保護方面存在困難,自2006年以來一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瀕危世界遺產斯特茨奇中世紀墓葬群為跨國遺產,與塞爾維亞三個鄰國共享,包括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克羅地亞以及黑山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