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榕(1880年—1957年),字斐章,浙江省山阴县人,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毕业,法政科进士。

丁榕
商务印书馆董事
籍贯浙江省绍兴府山阴县
字号字斐章
配偶谢罗采
出身
  • 宣统三年进士出身
著作
《书》
  • 父母早亡,他离开乡间学习收发电报,后到上海入中西书院学习英文。毕业后入广学会,协助翻译英文书籍,介绍人是后来成为其舅兄的谢洪赉。后随李提摩太去英国,先入里兹大学,第二年转入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1907年获法学士,1909年又连获文学士、文学硕士学位。他还常去伦敦林肯律师学院参加演讲辩论等活动,从而获得大律师执照。
  • 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经学部验看考试列最优等,赏给法政科进士[2]
  • 后到上海,加入高易公馆律师事务所,任组合律师。
  •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提法司任命丁榕等32人为公家律师。
  • 商务印书馆董事和法律顾问、五洲大药房、固本肥皂厂、华安人寿保险公司、光华火油公司和康元制雌厂等企业法律顾问。上海留英同学会会、律师公会会员、中华文化基金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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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共租界之治外法权及会审公廨’,《东方杂志》第十二卷第四号 民国四年四月一日(1915年4月1日) 英国维多利亚大学法学士伦敦林肯会律师 丁榕斐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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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商务印书馆法律顾问丁榕”,《出版史料》,2003年第3期
  2. ^ ‘丁榕,年32岁,浙江人。习法政科,本届考试列最优等,拟请旨赏给法政科进士。“溥伟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出身以示奖励事折”,宣统三年九月初六日。’《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