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是中共中央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管中国一系列区域发展策略。
组成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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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共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
办事机构 |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历史
编辑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谋划、部署、推动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国务院亦设有相应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推进特定区域开放或共同发展,但为了从更高层面、从战略、从全局上来谋划这些区域重大战略,系统统筹各个战略之间的重大政策,及为了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进行制度化、具体化。2022年中共二十大之后,习近平展开中共中央总书记第三个任期,以其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把这些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合并为“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来统管,在中共中央层面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
组成人员
编辑- 组长
- 副组长
- 委员
办事机构
编辑其他牌子 |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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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司长 | 吴树林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
对外官网 | www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协调发展司(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
沿革
编辑2023年改革前,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承担日常工作[2]。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同时加挂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牌子[3]。
中共二十大之后,中共中央决定把这些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合并为“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来统管。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
职责
编辑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协调发展司承担下列职能:
- 承担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
- 推进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指导推进雄安新区建设。
- 承担国家级新区规划布局工作。
-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 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
- 承担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编辑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协调发展司设置下列机构:
- 综合处
- 体制处
- 区域规划处
- 区域政策与区域合作处
- 西部地区农林生态处
-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处
- 西部地区社会发展处
- 流域治理与发展处
- 贫困地区发展处
- 中部地区发展处
- 中部地区政策体制处
- 京津冀协同发展处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一处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二处
- 海南一处
- 海南二处
历任领导
编辑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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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亮相:合并原系列重大区域战略领导小组. [2023-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6).
- ^ 地区司. [2023-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2).
- ^ 范利祥. “中部办”挂牌促进中部崛起 协调中部六省发展. 证券之星财经. 北京. [2020-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3)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