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上,二元关系(英语:Binary relation,或简称关系)用于讨论两种物件的连系。诸如算术中的“大于”及“等于”、几何学中的“相似”或集合论中的“为……之元素”、“为……之子集”。
设 为集合, 的任何子集称作 到 的二元关系,特别是当 时,称作 上的二元关系,一般记作 。若 , 是从 到 的二元关系;若 ,那么 是 上的二元关系
或是以正式的逻辑符号表述为
-
例一:有四件物件 {球,糖,车,枪} 及四个人 {甲,乙,丙,丁} 。若甲拥有球、乙拥有糖、丙一无所有但丁拥有车,则“拥有”的二元关系可以写为
- = {(球,甲), (糖,乙), (车,丁)}
其中二元有序对的第一项是被拥有的物件,第二项是拥有者。
例二:实数系 上的“大于关系”可定义为
-
由于习惯上 通常都是写为 ,更一般来说,不引起混淆的话会把 简写成 。
集合 与集合 上的二元关系则定义为 ,当中 ( 请参见笛卡儿积 ) ,称为 的图。若 则称 与 有关系 ,并记作 或 。
但经常地我们把关系与其图等价起来,即若 则 是一个关系。
话虽如此,我们很多时候索性把集合间的关系 定义为 而 “有序对 ” 即是 “ ”。
设 及 , 是 和 上的关系,令
-
则0,1矩阵
-
称为 的关系矩阵,记作 。
设 , 是 上的关系,令图 ,其中顶点集合 ,边集合为 ,且对于任意的 ,满足 当且仅当 。则称图 是关系 的关系图,记作 。
关系的基本运算有以下几种:
- 设 为二元关系, 中所有有序对的第一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的定义域,记作 。形式化表示为
-
- 设 为二元关系, 中所有有序对的第二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的值域,记作 。形式化表示为
-
- 设 为二元关系, 的定义域和值域的并集称作 的域,记作 ,形式化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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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二元关系, 的逆关系,简称 的逆,记作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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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二元关系, 与 的合成关系记作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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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二元关系, 是一个集合。 在 上的限制记作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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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二元关系, 是一个集合。 在 下的像记作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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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为 上的二元关系,在右复合的基础上可以定义关系的幂运算:
-
关系的性质主要有以下五种:
- 自反性:
- 在集合X上的关系R,如对任意 ,有 ,则称R是自反的。
- 非自反性(自反性的否定的强型式):
- 在集合X上的关系R,如对任意 ,有 ,则称R是非自反的。
- 对称性:
- 在集合X上的关系R,如果有 且 必有 ,则称R是对称的。
- 反对称性(不是对称性的否定):
- 非对称性(对称性的否定的强型式):
- 非对称性是 满足非自反性的反对称性。
- 传递性:
设 为集合 上的关系,下面给出 的五种性质成立的充要条件:
- 在 上自反,当且仅当
- 在 上非自反,当且仅当
- 在 上对称,当且仅当
- 在 上反对称,当且仅当
- 在 上非对称,当且仅当
- 在 上传递,当且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