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少云(1976年12月17日—2010年9月26日),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交通警察,在一场交通意外殉职,被认定为烈士,葬于韶关烈士陵园[1]

付少云
出生(1976-12-17)1976年12月17日
 中国湖南省永顺专区
逝世2010年9月26日(2010岁—09—26)(33岁)
 中国广东省韶关市
死因在交通意外中殉职
墓地 中国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韶关烈士陵园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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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少云在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调到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他甚少休假,为警廉洁,并曾多次获得嘉奖[2]。有曾与付少云共事的民警指,付少云曾在正被司机修理的货车旁守候3小时,以避免发生意外[3]

2010年9月26日,京港澳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付少云接报到场,后来在现场约0.8公里外发现有两辆半挂车停在行车道上,亦有群众站在路面上;突然,有一架大型车辆冲向人群,付少云立即推开群众,又叫他们闪避,自己则当场死亡[3]。付少云之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赞扬为舍身保护群众的举动,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等多家传媒均有报导其殉职一事[4];他被追授“韶关市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亦认定其为“烈士[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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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付少云. 中华英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2. ^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付少云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南方网. 2011-06-27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3. ^ 3.0 3.1 欧汉华; 应春明; 陈玉升. 付少云:他最后呐喊救了10多名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0-10-01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4. ^ 王小明 (编). 付少云:将生命践行誓言 用行动诠释责任. 韶关文明网. 韶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02-03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23). 
  5. ^ 付少云. 广州英烈网. 广州市民政部.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