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见捷
包见捷(1558年—1621年),字汝纯,号太瀛,云南临安卫(今云南省建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右侍郎。
包见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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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右侍郎 | |
籍贯 | 云南临安卫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汝纯,号太瀛 |
出生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逝世 | 天启元年(162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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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迁都给事中。因反对矿税,谪贵州布政司都事,不久引疾去。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起为兴业县知县。累迁太仆寺少卿。数年后,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
光宗即位,召拜吏部右侍郎。次年卒于任。《明史》有传。[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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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237卷》:包见捷,云南临安卫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奸人李本立请采珠广东,帝命中官李敬偕往。见捷极言其害,不听。时小人蜂起言利。千户李仁请税湖口商舟,命中官李道往。主簿田应璧请卖两淮没官余盐,令税使鲁保兼理。见捷等并力争。顷之,令道、保节制有司。见捷又陈不便者数事。皆不报。益都知县吴宗尧劾税使陈增不法,见捷因请尽罢矿税。无已,先撤增还。未几,天津税使王朝死,见捷请勿遣代。忤旨,切责。以马堂代朝。见捷又劾堂、保及浙江刘忠。帝不纳,益遣高采、暨禄、李凤榷税于京口、仪真、广东,并专敕行事。又以奸人阎大经言,命高淮征税辽东。见捷等累请停罢,至是言:“辽左神京肩臂,视他镇尤重。奸徒敢为祸首,陛下不惩以三尺,急罢开采,则辽事必不可为,而国步且随之矣。”辽东抚按及山海主事吴钟英相继争。皆不纳。时中外争矿税者无虑百十疏,见捷言尤数,帝心衔之。居数日,又率司官极论,乃谪见捷贵州布政司都事,余停俸一年。大学士沈一贯、给事中赵完璧等先后论救,完璧等亦坐停俸。见捷寻引疾去。三十四年,起兴业知县。累迁太仆少卿。久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光宗即位,召拜吏部右侍郎。明年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