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化(1548年—1619年),敦之曲萝湖广黄州府黄安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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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化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的湖广乡试解元[2],二十三年(1595年)成进士[3]。获授镇江推官,多次决断疑狱;有次有人被压死,某人遭诬陷为凶手,他判案说:“扑人者的手应该在右横向,现在却是纵向在左,因此不是扑杀。”人民都心服口服,远近视为神君。其后他累官至礼部主事,七十二岁去世,有遗集若干卷,儿子吴光龙能发扬家学[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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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尚时。祖吴玖。父吴可学,光禄寺监事、赠文林郎推官。母毛氏,继母周氏。永感下。兄楚,庠生;蒙;任;进,庠生;鲁;谦,麟游知县。弟橐;祥,俱庠生;渠,国子生;乐,礼部儒士;祜;祺;采,俱廪生;弘。娶邹氏。子光龙、光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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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吴化,字敦之,号曲萝,万历乙未进士,授镇江推官,数断疑狱,出人意表。民有压死者,诬为诸生某扑杀,公案之曰:“扑人者右其手理宜横,今纵而左,非扑也。”民乃服,远近神之,其敏练类如此。累官礼部主事,卒年七十二,有遗集若干卷,子光龙克世其家学。
  2. ^ 道光《黄安县志·卷七·选举志》:吴化 万历戊子科元,见进士
  3.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吴化,字敦之,号曲罗,行七,戊申八月初九日生。治春秋,湖广黄州府黄安县人。曾祖尚时。祖玖。父可学,光禄寺监事、赠文林郎推官。母毛氏,继母周氏。永感下。兄楚,庠生;蒙;任;进,庠生;鲁;谦,麟游知县。弟橐;祥,俱庠生;渠,国子生;乐,礼部儒士;祜;祺;采,俱廪生;弘。娶邹氏。子光龙、光锡。戊子乡试第一名,会试第三十名。廷试三甲第十三名。户部观政,六月授直隶镇江府推官,庚子二月升礼部主客司主事,壬寅告病,甲辰复补礼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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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黄安县志》·卷七·选举志
  •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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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张时显
明朝镇江府推官
1595年-1600年
继任:
蔡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