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茅埔 (新竹县)

臺灣新竹縣新埔鎮的一個傳統地區名稱

大茅埔,是台湾新竹县新埔镇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位于该镇东部偏南。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与巨埔里相近。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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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大茅埔地区为一街庄,称为“大茅埔庄”,隶属于竹北二堡。该庄西及北隔霄里溪四座屋庄大坪庄照门庄鹿鸣坑庄打铁坑庄为邻,东边及南边东大半段为大旱坑庄,南边西段为老焿藔庄五份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新竹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庄隶属不变。1920年(大正九年),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为“大茅埔”大字,隶属于新竹州新竹郡新埔庄,大字下有“大茅埔”、“小茅埔”小字名[2]。1941年,新埔庄升格为新埔街

战后新埔街改制为新埔镇,隶属于新竹县,大字亦改制为里。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埔镇隶属不变。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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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115号(杨新路二段~一段)是观音至芎林的道路,大致以纵向转横向经过大茅埔地区西北端,向北转东北可前往杨梅、新屋、观音等地,向西转西南可前往新埔市区、芎林等地。

乡道竹20线(新龙路)是小茅埔至南坑的道路,也是本地区主要的横向连络道路,其西侧端点位于本地区西部县道115号路口,由此向东经小茅埔聚落、大茅埔聚落,可前关西大旱坑地区东北端南坑并止于新竹县、桃园市边界,续行即为市道桃20线,可前往龙潭区的三洽水、四方林等地,并止于凌云国中前的省道台3线路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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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湾堡图》,台湾总督府,1904年
  2.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台湾总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