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祯(16世纪—17世纪),子德弼虞庐州府六安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宋之祯个性刚直,不愿逢迎他人,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2],次年(1598年)成进士,获授福州推官,判案精明;主考官叶向高亲友、国学生何某勾引某人妻女,他凭书信公正判决,却因此遭罢官,在家乡优游四十年,写下的作品都编成文集[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宋之祯,字子德,号弼虞,万厯戊戌进士。性方直不屑俯仰苟合,选福州府推官,折狱如神。有国学生何某以渔色致某生妻女,何某者,之祯座师叶向高肺腑戚也。以竿牍至,斥为赝据,法论无少贷,竟以此免官归。优游乡里四十年,手一编如经,生时著有文集。
  2.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宋之祯 万厯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戊戌进士

参考文献

编辑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施浚明
明朝福州府推官
万历年间
继任:
阮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