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壮
崔大壮(16世纪—16世纪),字纯理,广东广州府番禺县员冈人[1],明朝政治人物。
崔大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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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荣王府审理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番禺县 |
字号 | 字纯理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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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崔大壮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授宁远知县,奉命清丈民田,平均地方粮税,宽减永乐乡等地的堆粮,流民因此回归复业,人们感德为他立祠祭祀,题名“崔侯遗爱”[2],隆庆四年(1570年)调枝江知县,升荣王府审理,辞官回乡二十多年才去世,享年七十七岁[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列传九
- 嘉庆《宁远县志》·卷六·名宦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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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恒颜 |
明朝宁远县知县 1565年-1570年 |
继任: 萧兹 |
前任: 冷文煜 |
明朝枝江县知县 1570年-1571年 |
继任: 耿师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