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遇林,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元年(1368年),担任江苏泰州知州[1]。洪武五年三月,担任应天府府尹[2]。建文四年,再次担任应天府府尹。永乐三年,任河南都司指挥佥事。

参考

编辑
  1. ^ 张葛珊. 泰州道教.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3年1月: 71. ISBN 978-7-80254-659-2. 
  2. ^ 《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洪武五年三月……癸亥以张遇林为应天府尹
官衔
前任:
郑沂
直隶应天府府尹
洪武五年三月 - 洪武八年
继任:
向珤
前任:
向珤
直隶应天府府尹
建文四年 - 永乐元年正月
继任:
向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