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光辉
戴光辉(1963年2月—),男,汉族,安徽凤台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戴光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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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 |
任期 2017年9月—2020年9月 | |
书记 | 朱海仑→王君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 |
任期 2015年2月—2017年8月 | |
厅长 | 朱昌杰→王明山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63年2月(61岁) 中国安徽省阜阳专区凤台县 |
政党 | |
母校 |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 |
生平
编辑从喀什市公安局开始警察生涯,历任莎车县公安局局长、叶城县委副书记、喀什地区公安局局长等职务。2015年,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17年9月,改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0年6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宣布戴光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2021年3月14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
参考资料
编辑- ^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戴光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2020-06-23 [2020-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3) (中文(简体)).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戴光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6-23 [2020-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7) (中文(简体)).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3-14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中文(简体)).